1636年,大明崇禎九年。二(er)十一(yi)世紀打工狗(gou)王越(yue),被一(yi)腳(jiao)踢到京(jing)城宛平(ping)縣的山西災(zai)民中間(jian)。
再有(you)一個多月,十萬韃子將再次(ci)入關劫(jie)掠京師。王越(yue)為(wei)了保(bao)護新(xin)時空的家人,為(wei)了這些災民(min)不受韃子的屠殺,毅(yi)然組(zu)織(zhi)災民(min)在盧溝橋旁,今后的宛(wan)平(ping)城(cheng)附近,用一個月時間修建了一座(zuo)新(xin)城(c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