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任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2021年11月19日,安徽省第(di)十(shi)三屆人(ren)民代表大會(hui)常(chang)務委員會(hui)第(di)三十(shi)次(ci)會(hui)議決定(ding),免(mian)去劉志的安徽省高(gao)級人(ren)民法院民事(shi)審判第(di)三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