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業名稱權和商標權的區別
1、個數不同
一(yi)個(ge)公司(si)一(yi)般都只有一(yi)個(ge)商(shang)業(ye)名稱,而一(yi)個(ge)企業(ye)名稱可(ke)(ke)以(yi)有很多個(ge)商(shang)標,并且一(yi)個(ge)商(shang)標也可(ke)(ke)以(yi)用在多個(ge)企業(ye)名稱上。
2、表(biao)現形式不同
商標可以(yi)(yi)有多種表現(xian)形式,可以(yi)(yi)是圖(tu)形,也可以(yi)(yi)是文字,還可以(yi)(yi)是字母(mu),而企業(ye)商業(ye)名(ming)稱只(zhi)能是兩個或者多個漢字構成(cheng)。
3、受保護(hu)的法律不一樣
商標受《商標法》保護(hu),而(er)商業名稱(cheng)由《企業名稱(cheng)登記(ji)管理規定》保護(hu)。
4、保護(hu)的時間(jian)不一樣
商標(biao)保護時間只有十年,十年后要再用的話,就(jiu)得續(xu)展(zhan),而企業名稱是終(zhong)生(sheng)的,一次注冊就(jiu)可以(yi)了(le)。
5、保護的地點(dian)不(bu)一(yi)樣
商標一旦(dan)在(zai)中(zhong)國(guo)注冊,就全國(guo)受保護(hu),而商業(ye)名稱一般都限定在(zai)省、市(shi)、縣等一定行政(zheng)區劃之(zhi)內(nei)。
二、商業名稱權與商標權的沖突與解決途徑
1、商業名稱權與商標權的沖突
①將與(yu)他人(ren)企(qi)業名稱中的(de)字號(hao)相(xiang)同或者近似的(de)文字注冊為(wei)商標(biao),引起相(xiang)關公眾對企(qi)業名稱所(suo)有人(ren)與(yu)注冊商標(biao)人(ren)的(de)誤認(ren)或者誤解。
②將與他人(ren)注冊(ce)商(shang)(shang)標相(xiang)同或者近似的(de)文(wen)字登記為企業名(ming)稱中的(de)字號,引起相(xiang)關公眾對(dui)商(shang)(shang)標注冊(ce)人(ren)與企業名(ming)稱所有人(ren)的(de)誤認(ren)或者誤解的(de)。
2、商業名(ming)稱權(quan)與(yu)商標(biao)權(quan)沖(chong)突的解(jie)決(jue)
國家工商(shang)行政管理(li)局1999年發(fa)布了《關于(yu)解決商(shang)標與(yu)企(qi)業名稱中(zhong)若干問題的(de)意見(jian)(jian)》,該《意見(jian)(jian)》規(gui)定,處理(li)商(shang)標與(yu)企(qi)業名稱混(hun)淆的(de)案件(jian),應當符合下(xia)列(lie)條件(jian):
①商(shang)標與企業名(ming)稱產生(sheng)混(hun)淆,損害在先權利(li)人的合法權益。
②商標已(yi)注冊和企業(ye)名(ming)稱已(yi)登(deng)記。
③自商標注(zhu)冊之日(ri)或者(zhe)(zhe)企業名稱登記之日(ri)起5年內提出請(qing)求(qiu)(含已提出請(qing)求(qiu)但尚未處(chu)理的),但惡(e)意注(zhu)冊或者(zhe)(zhe)惡(e)意登記的不受(shou)此限。
符(fu)合上(shang)述(shu)條件的商標注冊人或者企(qi)業名稱所有人認為(wei)自己的權(quan)益受到(dao)損害(hai)的,可以書面形式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ju)或者省(sheng)級工商行政管理局(ju)投訴,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quan)益。
申明:以上方法源于程序系統索引或網民分享提供,僅供您參考使用,不代表本網站的研究觀點,證明有效,請注意甄別內容來源的真實性和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