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卡拉ok是什么意思
其中“卡拉”是“空”(空無)之意,“OK”則(ze)是“管弦樂團(tuan)”的(de)簡(jian)稱(cheng),合起來意指唱歌時沒有真正的樂隊伴唱,只有影音伴唱。通常是在播放預錄在錄影帶之類儲存媒介上、沒有主唱人聲的音樂伴奏同時,在電視熒幕上同步播放有著節拍提示的歌詞,然后由參與者邊看著歌詞邊持麥克風唱歌。“卡拉OK”是一(yi)種伴奏系統,演唱者可以在預先錄制的音樂伴奏下參與歌唱。“卡拉OK”能通過聲音處理使演唱者的聲音得到美化與潤飾(shi),當(dang)再與音樂伴奏有機結合時,就變成了渾然一體的立體聲歌曲。這種伴奏方式(shi),給歌唱(chang)愛好(hao)者們(men)帶(dai)來了極大(da)的方便和愉悅。
二、卡拉OK 的發展歷史
卡拉(la)OK最早是(shi)起源于日本,由于日本的風俗,男人如果回家過早的話,會讓鄰居們看不起,認為天天工作連個應酬都沒,每天回家的太早成了旁人笑話的把柄,所以許多日本男人就在下班后聚集在酒吧或茶館,聊天到很晚才回家,后來慢慢的他們覺得應該找點什么新的消磨時間的項目,就在酒吧里面邊喝酒邊用上電視機話筒等簡單的可以用來唱歌的東西,后來隨(sui)著科技的(de)發展演變(bian)成(cheng)現在的(de)卡拉OK,后來傳入臺灣,再由臺灣傳入大陸,有了今天的(de)卡拉OK的(de)景象。
卡拉OK日文(wen)原(yuan)意是“無人伴奏(zou)樂隊”,60年(nian)代(dai)是井上大(da)佑先生(sheng)年(nian)輕時在日本兵(bing)庫縣西宮市擔任(ren)沙龍樂(le)隊鼓手(shou)的年(nian)代(dai),發明的伴唱聲軌和可攜式麥克風。不到三年,卡拉OK開(kai)始(shi)大行其道,大公司紛紛剽竊井上的創意,推出自己的機型。等有人建議他申請專利時,已經為時太遲。井上承(cheng)認:“我(wo)從沒想(xiang)過申請(qing)專利。”
這個概(gai)念早在1971年井上發明8-Juke(八聲(sheng)道點唱機)前(qian)就已存在,而8-Juke是(shi)一個紅、白(bai)顏色的木箱,裝配了麥克風、放大器和八音軌的卡帶播放機,儀表板則以英文標示,以便看起來"時髦"些。井(jing)上以這(zhe)部(bu)原型卡拉OK作為無歌手(shou)樂隊(dui)的鼓音伴奏,在(zai)沙龍中(zhong)接受(shou)想(xiang)唱歌(ge)的顧(gu)客點歌(ge)時播放。后來他又(you)想(xiang)到(dao),可以借機器(qi)來達(da)到(dao)伴(ban)奏的功(gong)能。
井(jing)上說:“我是樂隊里最差的一個,我完全沒有音樂技術可言,所以他們讓我擔任樂隊經理。我想,為什么不用機器來代替我們所做(zuo)的?”
在他的鼓吹下,六位樂隊(dui)成員組成一家(jia)叫作(zuo)“新月”的公司,生產了(le)11部8-Juke伴(ban)唱機,并出租給當地的酒吧,讓想唱歌的人花(hua)100日圓(yuan)(0。83美元)藉電視機(ji)大小(xiao)的唱機(ji)點播放一首伴奏。這個(ge)價錢在當(dang)時相當(dang)高(gao),但(dan)自得其樂的消(xiao)費者(zhe)很肯花這種錢。
井上說:“沒有卡拉OK,幾乎不可能像專業歌手那樣(yang)在(zai)(zai)完(wan)整的(de)背景樂隊(dui)伴奏下(xia)唱歌。在(zai)(zai)以前,那是夢想。”
30年后,卡拉(la)OK已成為世界(jie)性的家庭用語。
新月(yue)公司與大企業奮戰到1987年,不斷推出更新、性能更好的卡拉OK伴(ban)唱(chang)機(ji),然而激光(guang)唱片(pian)技術誕生后,他終于(yu)宣布放棄(qi)。
井上大佑曾被美國時代雜志選為亞洲最具影響力的人物,與甘地和毛澤東相提并論。他說,他不后悔損失專利權,而即(ji)使專利權(quan)讓他(ta)在1980年代(dai)大發(fa)利市,他也(ye)很可(ke)能過度擴張到其(qi)它投資,使(shi)他在(zai)日本(ben)經濟衰(shuai)退后留下大(da)筆(bi)債務。
井上說:“我從(cong)未買(mai)過土地、股票(piao)、高(gao)爾夫俱樂(le)部會員證,什么都(dou)沒有。除了(le)參加葬禮外,我從(cong)不穿西裝(zhuang)、打領帶。”
三、卡拉OK歌舞廳的產生
在六十年(nian)代的舞會上,有傳統的樂隊為(wei)人們伴(ban)舞。在這(zhe)(zhe)一時期(qi)已出現了歌手用(yong)歌聲(sheng)為(wei)人們伴(ban)舞的形式。這(zhe)(zhe)就是第(di)一次伴(ban)奏(zou)音樂與歌聲(sheng)分(fen)離成為(wei)兩個獨立部分(fen)。
六十年代末期,盒式錄音機問世以后,左(L)右(R)立體聲磁帶可錄(lu)制兩個音源,一路是伴奏音樂,一路是人聲歌唱,人們可以用這種磁帶學習流行歌曲的演唱。當人們學會唱這首歌以后,人們就會關掉人聲這路通道,而通過話筒親自演唱這首歌曲。這種娛樂活動首先在日本流行起來,日本(ben)人將此(ci)稱為(wei)KARAOKE娛樂游(you)戲,KARA是(shi)日本語(yu)“空”的意(yi)思(si),OKE是英文交響樂的縮寫(xie)。所(suo)以說KARAOKE游戲是日本人發明的(de)。
這種KARAOKE游戲在日本(ben)迅速流行起來,在社會上引起很大風波。在一些酒吧、咖啡廳、歌舞廳,老板就辭掉了原來的樂隊,而采用一套音響設備。這樣就受到大批電聲樂隊的不滿,他們向娛樂(le)圈和KARAOKE生產廠家提(ti)出抗議。但是在按經濟規律辦事的日本,這些都是無濟于事的。這些樂隊只好轉業到廣告業和電視劇制作業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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