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卡拉ok是什么意思
其中(zhong)“卡拉”是“空”(空無)之意,“OK”則是“管弦樂團”的(de)簡稱,合起來意指唱歌時沒有真正的樂隊伴唱,只有影音伴唱。通常是在播放預錄在錄影帶之類儲存媒介上、沒有主唱人聲的音樂伴奏同時,在電視熒幕上同步播放有著節拍提示的歌詞,然后由參與者邊看著歌詞邊持麥克風唱歌。“卡拉OK”是一(yi)種伴奏系統,演唱者可以在預先錄制的音樂伴奏下參與歌唱。“卡拉OK”能通過聲音處理(li)使演唱(chang)者的聲音得到美(mei)化(hua)與潤飾,當再與音樂伴奏(zou)有(you)機結合時,就變(bian)成(cheng)了(le)渾然一體的立體聲歌曲。這種(zhong)伴奏(zou)方(fang)式,給歌唱愛好(hao)者們帶來了(le)極(ji)大的方(fang)便(bian)和愉悅(yue)。
二、卡拉OK 的發展歷史
卡拉OK最(zui)早是起(qi)源于日(ri)本,由于日本的風俗,男人如果回家過早的話,會讓鄰居們看不起,認為天天工作連個應酬都沒,每天回家的太早成了旁人笑話的把柄,所以許多日本男人就在下班后聚集在酒吧或茶館,聊天到很晚才回家,后來慢慢的他們覺得應該找點什么新的消磨時間的項目,就在酒吧里面邊喝酒邊用上電視機話筒等簡單的可以用來唱歌的東西,后(hou)來隨著(zhu)科技的(de)(de)發展演變(bian)成現在的(de)(de)卡拉(la)OK,后來傳入臺灣,再由臺灣傳入大陸,有了今天的(de)卡拉OK的景象(xiang)。
卡(ka)拉OK日文(wen)原意是(shi)“無人伴奏樂隊”,60年(nian)(nian)代是井(jing)上大佑先生年(nian)(nian)輕(qing)時(shi)在(zai)日本(ben)兵(bing)庫縣(xian)西宮(gong)市擔(dan)任(ren)沙龍樂隊鼓手的年(nian)(nian)代,發明的伴唱聲軌和可攜式麥克風。不到三年,卡(ka)拉OK開始大(da)行其道(dao),大公司紛紛剽竊井上的創意,推出自己的機型。等有人建議他申請專利時,已經為時太遲。井上承認:“我從沒想過申(shen)請專利。”
這個概念早(zao)在1971年井上發明8-Juke(八(ba)聲道(dao)點唱機)前(qian)就(jiu)已(yi)存在,而(er)8-Juke是一個紅(hong)、白顏色的(de)木箱,裝配了麥克風、放大器和八音軌的卡帶播放機,儀表板則以英文標示,以便看起來"時髦"些(xie)。井上(shang)以這部原型(xing)卡拉OK作為無歌手樂隊的鼓音伴奏,在(zai)沙(sha)龍(long)中接(jie)受想唱歌(ge)的顧客點(dian)歌(ge)時播放(fang)。后來(lai)他又想到,可以借機器來(lai)達到伴奏的功能。
井上說:“我是樂隊里最差的一個,我完全沒有音樂技術可言,所以他們讓我擔任樂隊經理。我想,為(wei)什么不用(yong)機(ji)器來代替我(wo)們(men)所做的?”
在他的鼓吹下,六位樂隊成(cheng)員組成(cheng)一家叫作“新月”的公司,生(sheng)產了(le)11部8-Juke伴唱機(ji),并出租給當地的酒吧,讓想唱歌(ge)的(de)人花(hua)100日(ri)圓(0。83美元)藉電視機(ji)大小的唱機(ji)點(dian)播(bo)放一首(shou)伴奏。這個價錢在當時相當高(gao),但自得(de)其樂的消費者很肯花這種錢。
井上(shang)說:“沒有卡拉OK,幾乎不可能像專業歌(ge)手那樣在完整的背景樂隊伴奏下唱歌(ge)。在以前,那是(shi)夢想。”
30年后,卡拉OK已成為世界性(xing)的(de)家庭用(yong)語(yu)。
新月公司與(yu)大企業(ye)奮戰(zhan)到(dao)1987年,不斷推出更新、性能更好的卡拉OK伴唱(chang)機,然而激(ji)光唱片技(ji)術誕生后,他終(zhong)于宣(xuan)布放棄。
井上大佑曾被美國時代雜志選為亞洲最具影響力的人物,與甘地和毛澤東相提并論。他說,他不后悔損失專利權,而(er)即使(shi)專(zhuan)利權(quan)讓他(ta)在(zai)1980年代大發(fa)利市,他也很(hen)可能過度擴張(zhang)到其它投資,使他在(zai)日本經濟衰退后留下大(da)筆債務。
井上說:“我從(cong)未買(mai)過(guo)土地、股票(piao)、高爾夫俱樂部會員(yuan)證,什么都沒(mei)有。除了參加葬禮(li)外(wai),我從(cong)不穿西(xi)裝、打領帶。”
三、卡拉OK歌舞廳的產生
在六十(shi)年代的舞會上,有傳統的樂隊(dui)為(wei)(wei)人們伴舞。在這(zhe)一(yi)時期已出(chu)現了歌(ge)手用歌(ge)聲為(wei)(wei)人們伴舞的形式。這(zhe)就是第一(yi)次伴奏音樂與歌(ge)聲分離成為(wei)(wei)兩個獨立部分。
六十年代末期,盒式錄音機問世以后,左(L)右(R)立體聲磁(ci)帶可(ke)錄(lu)制(zhi)兩個音源,一路是伴奏音樂,一路是人聲歌唱,人們可以用這種磁帶學習流行歌曲的演唱。當人們學會唱這首歌以后,人們就會關掉人聲這路通道,而通過話筒親自演唱這首歌曲。這種娛樂活動首先在日本流行起來,日本人(ren)將此(ci)稱(cheng)為KARAOKE娛(yu)樂游(you)戲,KARA是日本語(yu)“空”的意思,OKE是(shi)英文交響樂的(de)縮寫。所以說KARAOKE游戲是日本人發明的。
這(zhe)種(zhong)KARAOKE游戲(xi)在日本迅速流行起來,在社會上引起很大風波。在一些酒吧、咖啡廳、歌舞廳,老板就辭掉了原來的樂隊,而采用一套音響設備。這樣就受到大批電聲樂隊的不滿,他們(men)向娛(yu)樂圈(quan)和(he)KARAOKE生產(chan)廠(chang)家提出抗議。但是在按經濟規律辦事的日本,這些都是無濟于事的。這些樂隊只好轉業到廣告業和電視劇制作業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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