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財(cai)產(chan)分割】再婚夫妻財(cai)產(chan)分割 再婚夫妻房產(chan)如何分
再婚夫妻財產分割
再婚夫妻財產協議(約定)
男方: 居民身份證(zheng)號碼:
女方: 居(ju)民身(shen)份證號(hao)碼:
鑒于男女雙方經過自由戀愛(ai),登記結(jie)婚,因雙方均屬再婚,各自都有(you)孩子,為了避免婚后矛盾,維護婚姻關系,特訂立如下夫(fu)妻(qi)財產書面(mian)協議(約定)。
一、雙方各自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婚前財產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不動產、動產、其他個人用品;債權、股票、期貨、銀行存款、國庫券、其他有價證(zheng)券;工資收入(ru)、經營所(suo)(suo)得(de)、投資所(suo)(suo)得(de)、繼承所(suo)(suo)得(de)、贈(zeng)與所(suo)(suo)得(de)、偶然所(suo)(suo)得(de)以(yi)及債(zhai)權(quan)等。
二、雙(shuang)方(fang)(fang)(fang)各自(zi)婚(hun)后所(suo)得(de)(de)財產歸各自(zi)所(suo)有(you)。即在男方(fang)(fang)(fang)名(ming)下的(de)財產歸男方(fang)(fang)(fang)所(suo)有(you),在女方(fang)(fang)(fang)名(ming)下的(de)財產歸女方(fang)(fang)(fang)所(suo)有(you)。婚(hun)后財產的(de)范圍包括(kuo)但不限于(yu):不動產、動產、其他(ta)個人用品;債權(quan)、股票、期貨、銀(yin)行(xing)存款(kuan)、國庫券(quan)、其他(ta)有(you)價證券(quan);工資(zi)收入、經營所(suo)得(de)(de)、投資(zi)所(suo)得(de)(de)、繼承(cheng)所(suo)得(de)(de)、贈與所(suo)得(de)(de)、偶然(ran)所(suo)得(de)(de)以及債權(quan)等。
三、雙(shuang)方婚前(qian)婚后各自個(ge)人債(zhai)務由各自償還(huan)。
四(si)、雙方(fang)各(ge)(ge)自的財產由各(ge)(ge)自的孩子繼(ji)承。
五、雙(shuang)方(fang)共(gong)同生活開支(zhi)由雙(shuang)方(fang)共(gong)同負擔(dan)。
六、雙方之間有相互(hu)撫助的義務。
七、本協議(約定(ding))經雙方簽字后(hou)生效(xiao)。
男方: 女方:
日期: 日期:
再婚夫妻房產如何分
根據《婚(hun)姻(yin)法(fa)》和其他法(fa)律的有關規定,再婚(hun)夫妻雙(shuang)方離婚(hun)時對共有的房屋的分割應按(an)照如下辦法(fa)進行(xing):
一、離婚時,再婚夫妻的共有房產由雙(shuang)方(fang)協議處理(li);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fa)院根據財(cai)產的具體情況并照顧女(nv)(nv)方(fang)和子女(nv)(nv)權益的原則判決。
二、再婚夫(fu)妻(qi)共有(you)的房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ge),具體處理根據生產、生活(huo)的實際需要(yao)和(he)財產的來源(yuan)等情(qing)況(kuang)也可以有(you)所(suo)差別。
三、對不宜分割使(shi)用的(de)夫妻共有的(de)房屋(wu),應(ying)(ying)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gu)女(nv)方或無過錯方等原則給(gei)一方所有。分得房屋(wu)的(de)一方對另一方應(ying)(ying)給(gei)予相應(ying)(ying)于給(gei)房屋(wu)一半(ban)價值的(de)補償。在雙方條件(jian)等同(tong)的(de)情況下,應(ying)(ying)照顧(gu)女(nv)方。
四、婚姻(yin)關系存續期(qi)間居住(zhu)的(de)房屋屬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yi)離婚無(wu)居住(zhu)地為由要求(qiu)暫住(zhu)的(de),經查實(shi)可根據(ju)實(shi)際(ji)情況(kuang)的(de)需要給予暫住(zhu),但(dan)一般(ban)不超過(guo)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