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可以合法斷絕父子關系嗎
具有血(xue)緣關(guan)系(xi)的親生(sheng)父母子女(nv)是最近的直(zhi)系(xi)血(xue)親,其(qi)親屬(shu)關(guan)系(xi)是基(ji)于血(xue)緣形成的。自然血(xue)親的親屬(shu)關(guan)系(xi)因出生(sheng)而(er)產生(sheng),因死亡而(er)消滅。所謂消滅,是指法律上終止了權利(li)、義務關(guan)系(xi)。
既然在父母離婚的情況下都不能消除與子女的關系,那么,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也就(jiu)自然不(bu)能通過法律手段人為地(di)予以解除(chu),也不(bu)能通過登報聲明或雙方協議而消滅。
斷(duan)絕父子關系在法律上的(de)程序(xu),只(zhi)能通收(shou)養(yang)解除雙方(fang)的(de)權(quan)利義務,而(er)收(shou)養(yang)送養(yang)只(zhi)能是未成年人。
斷絕父子關系協議有效嗎
我國法律目前不(bu)認可(ke)這種“斷(duan)絕父(fu)子關系(xi)”的(de)協議,它(ta)是無效的(de)。
我(wo)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di)二條規定(ding),合同是平(ping)等主體的自然(ran)人(ren)、法人(ren)、其他組織(zhi)之間設立、變更(geng)、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婚姻、收(shou)養、監護(hu)等有關身份關系(xi)的(de)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de)規(gui)定。父親之間的(de)父子血緣關系(xi)屬于(yu)身份關系(xi),不屬于(yu)合同法調整(zheng)的(de)范圍。
另外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和子女關系是一種血親關系,血親關系多因血緣關系而形成,血緣關系不能通過法律或其他手段人(ren)為加(jia)以解除。
因此,斷絕父子(zi)關系協議不能產生法律效力,作為子(zi)女仍然有贍(shan)養父母(mu)的(de)義(yi)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