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可以合法斷絕父子關系嗎
具有(you)血緣關(guan)系(xi)的親(qin)生(sheng)父母(mu)子女是(shi)最近的直系(xi)血親(qin),其親(qin)屬關(guan)系(xi)是(shi)基(ji)于血緣形成的。自然血親(qin)的親(qin)屬關(guan)系(xi)因出生(sheng)而產生(sheng),因死亡(wang)而消(xiao)滅(mie)。所謂消(xiao)滅(mie),是(shi)指法律上終止了(le)權利、義務關(guan)系(xi)。
既然在父母離婚的情況下都不能消除與子女的關系,那么,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也(ye)就自然不能通(tong)(tong)過(guo)法(fa)律(lv)手段人(ren)為地予以解除,也(ye)不能通(tong)(tong)過(guo)登報聲(sheng)明或雙方協議而消滅。
斷絕(jue)父子關(guan)系(xi)在法律上的(de)(de)程(cheng)序,只能通收養(yang)解除(chu)雙方(fang)的(de)(de)權利義務,而收養(yang)送(song)養(yang)只能是未成年人。
斷絕父子關系協議有效嗎
我國法律(lv)目前不認可這(zhe)種(zhong)“斷(duan)絕父子關(guan)系”的(de)協(xie)議,它(ta)是無效的(de)。
我國(guo)《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xing))第(di)二(er)條規定,合同是平(ping)等主(zhu)體的自(zi)然(ran)人(ren)、法(fa)人(ren)、其他組織之間設(she)立、變(bian)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婚姻、收(shou)養、監護等有關身(shen)份關系(xi)的協議,適用其(qi)他法律的規定(ding)。父親之(zhi)間的父子(zi)血緣(yuan)關系(xi)屬(shu)于身(shen)份關系(xi),不屬(shu)于合同法調整(zheng)的范圍。
另外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和子女關系是一種血親關系,血親關系多因血緣關系而形成,血緣關系不能通過法律或(huo)其(qi)他手(shou)段人為加(jia)以解除。
因(yin)此,斷絕父(fu)子關(guan)系(xi)協議不能(neng)產生法(fa)律效力,作為子女仍然有(you)贍養父(fu)母的義務(w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