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4月1日,與(yu)龍·韋恩簽署(shu)了一份合同,決定成立一家電腦公(gong)司。
1986年,從喬治·盧卡(ka)斯手(shou)中(zhong)收購了(le)Lucasfilm旗下的電腦動(dong)畫(hua)效果工(gong)作(zuo)室,并成立(li)獨立(li)公司皮克斯動(dong)畫(hua)工(gong)作(zuo)室。
2011年8月(yue)25日,辭去蘋果公司(si)CEO職(zhi)務,擔任公司(si)董事長。
2011年10月5日,逝世,終年56歲。
1985年,獲里根(gen)總統(tong)授(shou)予的(de)國(guo)家級(ji)技術勛(xun)章。
1987年(nian),獲“杰斐(fei)遜公眾(zhong)服務(wu)獎”。
1997年,提名(ming)“最成功(gong)的管理者(zhe)”。
2007年,提名“年度最偉大商人”。
2009年(nian),提(ti)名“時代周刊(kan)年(nian)度風云人物之(zhi)一(yi)、美國最(zui)佳CEO”。
2012年,提名“美國(guo)最具(ju)影(ying)響(xiang)力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