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獲北京(jing)大(da)學(xue)(xue)法學(xue)(xue)學(xue)(xue)士學(xue)(xue)位。
1987年,獲中國政法(fa)大學法(fa)學碩士學位。
1992年,獲美(mei)國康(kang)奈爾大學法學碩士學位。
1994年,獲(huo)加拿大麥基爾大學(xue)法學(xue)學(xue)士學(xue)位。
1982年(nian)-1984年(nian),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從(cong)事(shi)于法律監督工作。
1987年-1989年,在中(zhong)國工(gong)商經濟(ji)開(kai)發公司,從事于國際(ji)貿易(yi)工(gong)作。
1994年底至今(jin),從事(shi)于律師工(gong)作(zuo)。
2007年-2011年,任(ren)北京市政府行政復議(yi)委員(yuan)(yuan)會第一屆委員(yuan)(yuan)。
2011-2015年,任北(bei)京市(shi)政府行政復(fu)議委員會(hui)第二屆委員。
2015年-2019年,任北京市政府(fu)行政復議委員會第(di)三屆委員。
中(zhong)國國際經濟貿(mao)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海峽兩岸(an)仲裁(cai)中心仲裁(cai)員(yuan)。
北京仲(zhong)(zhong)裁(cai)委員會仲(zhong)(zhong)裁(cai)員。
上(shang)海(hai)國(guo)際仲(zhong)裁中心仲(zhong)裁員。
北(bei)京大(da)學(xue)法學(xue)院碩士(shi)生導師。
美國(guo)杜肯斯大學法(fa)學院兼職教授(shou)。
北京市“2008”環境建(jian)設(she)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