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隨父(fu)母搬遷至內蒙古呼和浩特市。
1981年,考入(ru)中(zhong)國(guo)政法大學。
1985年(nian)(nian),大學畢(bi)業后在沈陽工作三年(nian)(nian)。
1988年,考(kao)入(ru)中(zhong)國(guo)政法大學讀研(yan)究(jiu)生。
1991年,獲得(de)訴訟(song)法(fa)(fa)學(xue)碩士(shi)學(xue)位并留校任教,后又(you)取得(de)中國政法(fa)(fa)大(da)學(xue)訴訟(song)法(fa)(fa)學(xue)博(bo)士(shi)學(xue)位。
1993年(nian),調(diao)至法(fa)大律師所任專職律師。
2000年,受歐盟資助赴(fu)英(ying)國作訪(fang)問學者半年。
2002年(nian),被評為副教授并擔任碩士研究生(sheng)導師。
2002年,調至君澤(ze)君律師事務所工(gong)作,后加入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
2004年4月29日至5月11日,參加了(le)(le)由社科(ke)院(yuan)法學所、武漢(han)大學法學院(yuan)、刑事(shi)辯護委員會和歐盟、英中協會聯合舉辦的《加強死刑案件辯護》項目,并出訪了(le)(le)法國(guo)、荷蘭、比利時國(guo)家就該項目的考察和研討的研究工作。
2002年,在(zai)“北京律(lv)師論(lun)壇(tan)”活動(dong)中,提交(jiao)的(de)論(lun)文“試(shi)論(lun)交(jiao)叉(cha)詢問(wen)藝術(shu)——兼論(lun)刑(xing)辯律(lv)師的(de)基本功”獲一等獎(jiang)。
2003年,被評(ping)為北京市“嚴(yan)打”先進(jin)個(ge)人。
2001到2003年,被評為北京市(shi)司(si)法系(xi)統(tong)先進個人(ren)。
2003年,被評為市律(lv)協“優(you)秀專業委員會主任”。
2004年和(he)2005年,入選“中國十大風(feng)云律師”,入選“全國十大刑(xing)辯律師”。
2006年,被評為(wei)北(bei)京市律師協會“優(you)秀專業委員(yuan)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