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隨父母搬遷(qian)至內(nei)蒙古(gu)呼和浩特市。
1981年(nian),考(kao)入(ru)中國政(zheng)法大學。
1985年,大學畢業(ye)后(hou)在沈陽工(gong)作三年。
1988年,考入(ru)中國政法大學讀研究生(sheng)。
1991年(nian),獲(huo)得訴(su)訟(song)法學碩(shuo)士學位(wei)并留校任教(jiao),后(hou)又取得中(zhong)國政法大學訴(su)訟(song)法學博士學位(wei)。
1993年,調至(zhi)法(fa)大(da)律師所任專(zhuan)職律師。
2000年,受(shou)歐盟資助赴(fu)英國作訪問學者半年。
2002年,被評(ping)為(wei)副教授并(bing)擔(dan)任碩士研(yan)究生導師。
2002年,調至君澤(ze)君律師事(shi)務所(suo)工作(zuo),后加(jia)入北京煒衡律師事(shi)務所(suo)。
2004年4月29日至5月11日,參加(jia)了(le)由(you)社科院法學(xue)所、武漢大(da)學(xue)法學(xue)院、刑(xing)事辯護委員會(hui)(hui)和歐(ou)盟(meng)、英中協會(hui)(hui)聯合舉辦的(de)(de)《加(jia)強死(si)刑(xing)案(an)件辯護》項(xiang)目,并出訪了(le)法國(guo)(guo)、荷蘭、比利時國(guo)(guo)家就該項(xiang)目的(de)(de)考察和研(yan)討的(de)(de)研(yan)究工作(zuo)。
2002年,在“北京律(lv)師論壇”活動(dong)中,提交(jiao)的(de)論文“試論交(jiao)叉詢問藝術——兼論刑辯律(lv)師的(de)基(ji)本功”獲一等獎。
2003年,被評為(wei)北京市“嚴打”先進個人。
2001到(dao)2003年,被評為北京市司(si)法系(xi)統先進個人。
2003年(nian),被(bei)評(ping)為(wei)市律協“優秀專(zhuan)業委員(yuan)會主任”。
2004年和2005年,入選(xuan)“中國十大(da)風(feng)云律師”,入選(xuan)“全(quan)國十大(da)刑(xing)辯律師”。
2006年,被評為北京市律師協會(hui)“優秀(xiu)專(zhuan)業(ye)委(wei)員會(hui)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