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nian)12月13日,據(ju)教育部官(guan)方網站消(xiao)息(xi)顯示,教育部辦公(gong)廳印發了通知,對加強教育App管理推動與(yu)“雙減”政(zheng)策銜接提出明(ming)確(que)要求。
通(tong)知指出,在各地(di)教(jiao)育行政部(bu)門完成中小學線(xian)上學科類培訓機(ji)構審批(pi)前(qian),暫停中小學線(xian)上學科類培訓App的備案工作;已備案的相(xiang)關教(jiao)育App暫時(shi)從平臺下(xia)線(xian)。
下線的相(xiang)關教育App提供者(zhe)獲得中(zhong)小學線上學科(ke)(ke)類培訓許(xu)可后(hou)(hou),在平臺補充許(xu)可信息,提交恢復備案申請(qing),經所在地省級教育行(xing)政部(bu)門審核通過后(hou)(hou)恢復上線;未獲得中(zhong)小學線上學科(ke)(ke)類培訓許(xu)可的,撤銷備案。
通(tong)知要求,暫時下線提供和傳播“拍照搜(sou)題”等惰化學(xue)生(sheng)思(si)維能力、影響學(xue)生(sheng)獨立思(si)考、違背教育教學(xue)規律的不良學(xue)習方法(fa)的作業App,整改(gai)到位并經省(sheng)級教育行政部門審(shen)核(he)后,方可恢復備案(an);未通(tong)過審(shen)核(he)的,撤銷備案(an)。
通知明確(que),不再受(shou)理學前線上培(pei)訓App備(bei)案申請,已備(bei)案的(de)相關App予以(yi)撤銷。教育APP平臺不再開展“雙減”相關投訴受(shou)理工作(zuo)。關于校外(wai)培(pei)訓的(de)相關政策,以(yi)校外(wai)培(pei)訓監(jian)管部門(men)解釋為(wei)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