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的流程:
首先,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必須持(chi)相關證(zheng)明共同到男女一方(fang)(fang)戶(hu)籍所(suo)在地的婚姻登記(ji)機(ji)關用黑墨水(shui)鋼筆填寫《結(jie)婚登記(ji)申請表》。其次,婚姻登記(ji)機(ji)關接(jie)到申請后,逐項審查(cha)當事人是(shi)否符合(he)結(jie)婚條件(jian)譬如(ru),雙方(fang)(fang)有沒有達到法(fa)定婚齡(ling)啦,是(shi)否重婚等等。
最后,經過審查后,符合婚(hun)姻(yin)法(fa)規定(ding)的,準(zhun)予登(deng)記。你們需同時(shi)到場,就可以(yi)領到一(yi)張大紅的結婚(hun)證書(shu)了。
結婚登記要準備的證件和材料:
1、本人的(de)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無配(pei)偶以(yi)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qin)和三代(dai)以(yi)內(nei)旁系血親(qin)關(guan)系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大1寸雙方近期正(zheng)面半身免(mian)冠(guan)合(he)影(ying)照片。
結婚登記須知:
一、受理部門
縣(市)區(qu)、經(jing)濟開發區(qu)民政局婚(hun)姻(yin)登記處。
結婚登記
二、部門職責
實施本轄區內的(de)婚姻登記(ji)工作。依(yi)法辦理婚姻登記(ji);依(yi)據(ju)婚姻登記(ji)檔案,補發結婚證(zheng)、離婚證(zheng);宣傳(chuan)婚姻法律,倡(chang)導文明婚俗。
三、辦事依據
《中(zhong)華人(ren)民共(gong)和國婚姻法(fa)》、《婚姻登(deng)記(ji)條例》《婚姻登(deng)記(ji)工作暫行規范(fan)》。
四、登記條件
1.當事人必須(xu)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yu)(yu)22周歲,女不得早于(yu)(yu)20周歲。
2.當事(shi)人必(bi)須是自愿和無配(pei)偶(ou)。
3.當事人為非直(zhi)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4.當事人未患(huan)有(you)醫學上(shang)認為不應當結(jie)婚(hun)的疾病。
5.當(dang)事人一(yi)方或雙方是本轄區內的常(chang)住戶口。
6.申請(qing)結婚登記的雙方當(dang)事人(ren)必須同時到(dao)一方常(chang)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qing),不得委托他人(ren)代理;
7.結婚登記當事人(ren)提供的證件原(yuan)件,必(bi)須是合法、完整、真實、可靠。
以上就是新人辦理結婚登記需要了解的事項,新人們在結婚前快提前了解下,希望能幫(bang)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