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離婚調解離婚和判決離婚哪個好
一、登記離婚
我國《婚姻(yin)法》規定:“男女雙方自愿(yuan)離婚的,準予離(li)(li)婚(hun)。雙方須到(dao)婚(hun)姻登記機(ji)關(guan)申請離(li)(li)婚(hun)。婚(hun)姻登記機(ji)關(guan)查明雙方確(que)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cai)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li)時(shi),應即發(fa)給離婚證。”這就是登記(ji)離婚。
登記離(li)婚包(bao)括兩個(ge)條件:
1、雙方當事人必須完全自愿(yuan)。
2、雙方當事人對子女和財產問(wen)題(ti)達(da)成一致協(xie)議。只有符合以(yi)上兩(liang)個條件,才能通過登(deng)記程序來離(li)婚(hun)。登(deng)記離(li)婚(hun)在雙方當事人(ren)領(ling)取離(li)婚(hun)證(zheng)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我國《婚(hun)姻(yin)法(fa)》第(di)25條規(gui)定(ding):“男女一方要求離婚,可(ke)由有(you)關部門(men)進行調(diao)解或直(zhi)接向人民法院(yuan)提(ti)出離婚訴訟(song)。”對于訴(su)訟到法院(yuan)的離(li)婚案件,根據《婚姻法(fa)》的規定,應(ying)當進行調解,人(ren)民法院對于離婚案(an)件的調解結果不同,就(jiu)產生(sheng)不同的離婚方式:
二、調解(jie)離婚
如果人民(min)法院調解雙方(fang)當事人能夠達成離婚協(xie)議,并對子女及(ji)財產問題達(da)成協議即發給離(li)婚(hun)調解書,這(zhe)就是調(diao)解離(li)婚。
三、判(pan)決離婚
如果人民法(fa)院調解和好無(wu)效,并且夫妻感情確已破(po)裂難以恢復(fu)和好的(de),而又不能達(da)成(cheng)離(li)婚協議的,可以判決(jue)雙方(fang)離婚。這(zhe)種通過(guo)判決(jue)的(de)形(xing)式而準予離婚的(de)就是判決(jue)離婚。
調解離婚和判決離婚哪個好
調解離婚比較好
判(pan)決(jue)(jue)離婚,從相關(guan)法(fa)律的(de)規定中可(ke)以(yi)知(zhi)道(dao),法(fa)院(yuan)判(pan)決(jue)(jue)夫妻離婚的(de)唯一(yi)標準(zhun)就是夫妻之間感(gan)情破(po)裂(lie),而證明感(gan)情破(po)裂(lie)的(de)可(ke)以(yi)有(you)上述的(de)一(yi)些(xie)情形。同時,需要注意的(de)是起(qi)訴到法(fa)院(yuan)的(de),并不一(yi)定就是判(pan)決(jue)(jue)離婚,還有(you)可(ke)能(neng)是在法(fa)院(yuan)的(de)主持下調解離婚。
離婚調解,是指婚姻當事人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對離婚糾紛的調解。是處理婚姻糾紛行之有效的重要方式。中國的離婚調解分訴訟外調解和訴訟中的調解。前者是有關部門對離婚糾紛的調解;后者為(wei)人民(min)法院對(dui)離婚訴(su)訟的調解,離婚調解是(shi)中國離婚訴(su)訟中的必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