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轉自訴案件是什么意思
一、性(xing)質:先(xian)公訴(su)后自訴(su)案件(jian)【不(bu)允許被害人選擇】。
1、公訴程序在審判之前結(jie)束;
2、公檢不予追究刑事責任【有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書面決定】。
二(er)、公訴(su)轉自(zi)訴(su)案件的條件:
1、被害(hai)人有(you)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fan)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排(pai)除侵犯(fan)民主權利的案件】應(ying)當依法追究刑事(shi)責任(ren);
2、公安(an)機關或(huo)人民檢察院(yuan)已經作出不(bu)予追究的書面決定。
三、公訴轉(zhuan)自訴案(an)件的特殊情形(xing)【刑事訴訟法第(di)145條】:檢方決(jue)定不起訴的轉(zhuan)自訴案(an)件。
1、范圍不受限制:
A、不(bu)限于侵犯人身、財產行為(wei);
B、不(bu)限于自然人受害人;
C、不要求有證據證明。
2、內容:檢察院應(ying)當(dang)將不(bu)起訴(su)決定書送(song)達被(bei)害人。
(1)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yi)自收(shou)到決定(ding)書(shu)后七日以(yi)內向上一級人民檢(jian)察(cha)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
A、人(ren)民檢察院應當(dang)將(jiang)復查決定告知被(bei)害人(ren)。
B、對人(ren)民(min)(min)檢察院維持不起訴決定(ding)的,被害(hai)人(ren)可以向人(ren)民(min)(min)法院起訴。
(2)被害人也可以不經申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3)人(ren)民法院(yuan)(yuan)受理案件(jian)后,人(ren)民檢察院(yuan)(yuan)應(ying)當(dang)將有關案件(jian)材料移送人(ren)民法院(yuan)(yuan)。
公訴轉自訴案件范圍
(一)故意傷害案;
(二)非(fei)法侵入(ru)住宅案;
(三)侵(qin)犯通信(xin)自由案;
(四)重婚案;
(五)遺棄案;
(六(liu))生產(chan)、銷售偽劣(lie)商品案(an),但嚴重危害(hai)社會秩序和國家(jia)利益(yi)的除外;
(七)侵犯知識產權案,但(dan)嚴重(zhong)危害社會秩序和(he)國家利(li)益的除外;
(八)屬于刑(xing)(xing)法(fa)分(fen)則第四章侵犯公(gong)民人(ren)身(shen)權利(li)、民主權利(li)罪和第五章侵犯財產罪規定(ding)的(de)對被告人(ren)可(ke)能判處(chu)三年以下刑(xing)(xing)罰的(de)案件。
只(zhi)要符(fu)合以上(shang)8類情形,若檢(jian)察院(yuan)不提起(qi)公訴,被(bei)害(hai)人就可(ke)以提起(qi)自訴,如果超出了(le)上(shang)述案件(jian)范疇(chou),被(bei)害(hai)人是不可(ke)以提起(qi)自訴的,即使提起(qi),法院(yuan)也會駁回被(bei)害(hai)人的訴訟請(qing)求(q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