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nian),參加云南(nan)武裝邊縱游擊(ji)隊(dui),任邊縱游擊(ji)隊(dui)2支隊(dui)14團9連指(zhi)導員。
1950年(nian)-1952年(nian),任征糧組(zu)組(zu)長(chang)、盤西區(qu)區(qu)長(chang),期(qi)間加(jia)入中國共產(chan)黨。
1953年(nian),任區長、區委書記(ji)。
1955年,任玉溪地(di)區行署人事科長。
1958年-1978年,被打成右派,下放紅光農(nong)場(chang)改造,后任(ren)新(xin)平縣畜牧場(chang)、堵嶺農(nong)場(chang)副場(chang)長,曼蚌糖(tang)廠、戛(jia)灑糖(tang)廠廠長。
1979年10月,任玉溪卷煙廠廠長。
1994年,被評為十大改革(ge)風云人(ren)物。
1995年2月,被匿名檢舉貪污受賄。
1995年(nian)9月,任云南紅塔集團和玉(yu)溪紅塔煙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1996年12月-1998年,被(bei)隔離審查。
1999年1月9日,被判處無期徒(tu)刑、剝奪(duo)政治(zhi)權利終身。
2001年(nian),減(jian)刑為有期徒(tu)刑17年(nian)。
2001年5月15日(ri),因為嚴重的糖尿病(bing)獲批保(bao)外就醫,回(hui)到家中居住養病(bing),并且活動限制在老家一帶(dai)。
2002年,承包了(le)(le)一片2400畝(mu)的荒山(shan),種(zhong)起了(le)(le)橙(cheng)子。
2004年,獲假釋。
2008年(nian),減刑至有期(qi)徒刑12年(nian)。
2011年(nian),刑滿(man)釋放(fang)。
2012年,當選云南省民族商會名譽理事長。
2018年1月17日,任云(yun)南褚氏(shi)果業股(gu)份有(you)限公司董事長一職。
1990年,被授予全國優秀(xiu)企業家(jia)。
1994年,被評(ping)為全國(guo)“十(shi)大改革風云人物”。
2008年(nian)(nian),在“改革開放(fang)30年(nian)(nian)影響云南(nan)30人(ren)物(wu)”中排名第(di)5。
2014年12月18日,榮獲由人民網主辦(ban)的第九屆人民企業社會責任獎特別致敬人物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