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7月,長治市郊區(qu)區(qu)委副書記(ji)、區(qu)長。 2004年(nian),長治市郊區區委書記。 2011年,擔任(ren)山西潞安集團黨委副書(shu)(shu)記(ji)、紀委書(shu)(shu)記(ji),負責紀檢監察、信訪(fang)、老干部(bu)管(guan)理、機(ji)關黨建等工作。 2017年3月24日,被免去山西潞安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職務,保留黨委常委職務。
2000年7月,長治市郊區(qu)區(qu)委副書記(ji)、區(qu)長。
2004年(nian),長治市郊區區委書記。
2011年,擔任(ren)山西潞安集團黨委副書(shu)(shu)記(ji)、紀委書(shu)(shu)記(ji),負責紀檢監察、信訪(fang)、老干部(bu)管(guan)理、機(ji)關黨建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