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7月,長治市郊區區委副(fu)書記、區長。 2004年,長治市郊區區委書(shu)記。 2011年,擔任山西潞安集(ji)團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負(fu)責紀檢監察、信訪、老(lao)干部管理(li)、機關黨建等工作。 2017年3月24日,被免去山西潞安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職務,保留黨委常委職務。
2000年7月,長治市郊區區委副(fu)書記、區長。
2004年,長治市郊區區委書(shu)記。
2011年,擔任山西潞安集(ji)團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負(fu)責紀檢監察、信訪、老(lao)干部管理(li)、機關黨建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