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至(zhi)1990年,擔任地質(zhi)勘查局108隊實(shi)驗(yan)室、主(zhu)任、工程師。
1991年(nian)至2007年(nian),擔任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suo)、合(he)伙人、律師。
2015年(nian),當選北京市律師協會(hui)會(hui)長。
2018年,當(dang)選(xuan)北京市出席第十三屆全國(guo)人民(min)代(dai)表大會代(dai)表。
曾為中央政(zheng)治(zhi)局(ju)委(wei)員、上(shang)海(hai)市委(wei)書記陳良宇案(an),交通部(bu)原鄭副部(bu)長境外存(cun)款案(an),中國建設銀行(xing)總行(xing)行(xing)長張恩照受(shou)賄案(an),國家(jia)藥監局(ju)注冊局(ju)長曹文莊(zhuang)受(shou)賄案(an),中國機械進出(chu)口總公司總經理王某挪用公款案(an)等涉嫌(xian)犯罪出(chu)庭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