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7日,濟南(nan)市人事(shi)考(kao)試中心(xin)發(fa)布《關于2023年度(du)社會(hui)工(gong)作者(zhe)職業水平考(kao)試考(kao)務工(gong)作有(you)關問題的通(tong)知》,具體濟南(nan)社會(hui)工(gong)作者(zhe)2023年考(kao)試時間、濟南(nan)社工(gong)證報名時間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設置
二、報名安排
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kao)試報(bao)名證明(ming)事(shi)項(xiang)實行告知承諾(nuo)制,應試人員須通過中(zhong)國人事(shi)考(kao)試網()的(de)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kao)試報(bao)名服務平臺進(jin)行網上注冊、報(bao)名和繳費(fei)。
報(bao)名時間:2023年4月10日9∶00-4月17日16∶00;
審核時間:2023年4月12日9∶00-4月18日16∶00
(工作日(ri)9:00-11:30,13:30-16:30,4月18日(ri)截(jie)止到16:00,周末及(ji)法定節假(jia)日(ri)除外(wai)) ;
繳費時間:2023年4月19日9∶00-4月23日16∶00。
三、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min)(min)共和國公民(min)(min),遵守(shou)國家法律(lv)、法規(gui),恪守(shou)職業道德,并符合(he)社(she)會工作者報考條件的人員(yuan),均可申請參(can)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yi))助理(li)社會工作(zuo)師
1.取(qu)得高中(zhong)或者中(zhong)專(zhuan)學歷(li),從事(shi)社(she)會工(gong)作(zuo)滿4年;
2.取得社(she)會工(gong)作(zuo)專業大專學歷,從(cong)事社(she)會工(gong)作(zuo)滿2年;
3.取得社會工作(zuo)專(zhuan)業本科及以(yi)上學歷(學位(wei)),含社會工作(zuo)專(zhuan)業本科應(ying)屆畢(bi)業生;
4.取得(de)其他專業大(da)專學歷,從事社會(hui)工作滿4年(nian);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shang)學歷,從事社(she)會(hui)工作滿2年。
(二)社會工作師
1.取得(de)高中或者(zhe)中專學歷,并取得(de)助理社(she)會(hui)工作(zuo)師(shi)職業(ye)水平證書后,從事社(she)會(hui)工作(zuo)滿(man)6年(nian);
2.取得社會(hui)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shang)學歷(li)或學位,從事社會(hui)工作滿(man)4年(nian);
3.取得社會工作(zuo)專業(ye)大學本(ben)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zuo)滿3年;
4.取(qu)得社(she)會工(gong)作專業碩士學(xue)位,從事社(she)會工(gong)作滿(man)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shi)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shang)學歷或學位,其從(cong)事社會工作年限相(xiang)應(ying)增加(jia)2年。
(三(san))高級社會(hui)工作師
報(bao)名參加考試的人員,需(xu)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guo)共產黨(dang)的領導,遵守國(guo)家憲法、法律(lv)、法規,熱愛社會工作事(shi)業,具(ju)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ju)有本科及以上學(xue)歷(或學(xue)士及以上學(xue)位);
3.在通過(guo)全國社會(hui)工(gong)作者職(zhi)業水平考(kao)試取得社會(hui)工(gong)作師(中級)資格后,從事社會(hui)工(gong)作滿(man)5年。
(四(si))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wei)考試當年度的(de)12月31日。
(五)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huo)者(zhe)國外高等學(xue)(xue)校學(xue)(xue)歷或(huo)者(zhe)學(xue)(xue)位證(zheng)書(shu)(shu)報(bao)考的(de),其學(xue)(xue)歷、學(xue)(xue)位證(zheng)書(shu)(shu)須經教育部(bu)留學(xue)(xue)服務(wu)中心認證(zheng);符合報(bao)名條件的(de)香港、澳門及臺灣居民可以申請(qing)參(can)加社會工作者(zhe)職業水平考試。
(六)持有中國殘疾人(ren)聯(lian)合會頒發的殘疾人(ren)證二級低視(shi)力(li)(或嚴重于二級)者可申請(qing)借助(zhu)讀屏軟件參(can)加考試。報名(ming)參(can)加考試的視(shi)力(li)障礙人(ren)員,須(xu)向(xiang)市人(ren)事(shi)考試機構(gou)申請(qing)使用(yong)專用(yong)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