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東莞市(shi)發(fa)展和改(gai)革局發(fa)布的《關(guan)于調整我市(shi)自來水(shui)供(gong)水(shui)價格問題的通知》,從2016年4月1日起(qi),東莞市(shi)的水(shui)費收費標準如下:
大市區抄表到戶水價表
注(zhu):大市區包括莞城(cheng)、東城(cheng)、南城(cheng)、萬江范圍。
轉供水和東江沿線自制水企業抄表到戶水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