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廈門市發(fa)展改革委關(guan)于自來(lai)水價格有關(guan)問題的通(tong)知(zhi)》(廈發(fa)改價格〔2017〕891號),廈門自來(lai)水價格如下:
民用水和特種行業用水價格
1、居民生活用水價格
(1)按(an)照滿足不(bu)同用(yong)(yong)水(shui)需求,將居民用(yong)(yong)水(shui)量(liang)及價格分為(wei)三檔(dang):
第(di)一檔水量,月用水量18噸(含)以下的,銷(xiao)售價格為2.20元(yuan)/噸。
第二(er)檔(dang)水量(liang),月用水量(liang)18噸(dun)(dun)以上至40噸(dun)(dun)(含)部分,銷售價格為(wei)3.30元/噸(dun)(dun)。
第三(san)檔水量,月用(yong)水量40噸以上的,銷售價格為6.60元/噸。
(2)計價周期
階梯(ti)水價以月為周期執行(xing),周期之間不(bu)累計(ji)、不(bu)結轉。
(3)多人口家(jia)庭用水量
對(dui)確因(yin)家庭人口(kou)(kou)眾多(4人以上)的,可持我市公(gong)安部(bu)門核發的戶口(kou)(kou)本、居住證(暫(zan)住證)到供(gong)水企業申報,經(jing)供(gong)水企業確認后(hou),從第(di)5人起,每增加一人,增加用水基數5噸(dun)/月,每戶每檔(dang)最高增加水量(liang)不(bu)超(chao)過3人(含(han))即15噸(dun)/月(含(han))。
(4)特困戶(hu)、低保戶(hu)和(he)重點優(you)撫對象
持民(min)政部門核(he)發的有效證件,經供水企業確(que)認(ren)后,其居民(min)生活用水價(jia)格均(jun)按第一檔水價(jia)2.20元/噸(dun)執行。
2、除居民生活用(yong)水(shui)以外的民用(yong)水(shui)價格:2.20元/噸。
3、特種行業(ye)用(yong)水價格:7.00元/噸。
其他行業用水價格
經市政(zheng)府批準,自2018年(nian)1月1日起,將其他行(xing)業用水(shui)價格從1.80元(yuan)/噸(dun)上調至2.20元(yuan)/噸(d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