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侵權怎么辦 避免文章轉載侵權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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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侵權是很麻煩的事,輕則被作者要求刪除文章,重則要受到法律責任,因此這條高壓線我們肯定是不能踩的。但是有的時候,遇到一些好文章想轉載時,我們又該怎么做才不會導致侵權問題出現,避免風險。下面我們就來看看避免文章轉載侵權的辦法吧。
北京優勢零壹廣告有限公司,其名下的微信公眾號《異見》2月2日首次發表了文字作品《誰將成為第五座直轄市?》。該公司發現,深圳某咨詢有限公司2月17日在其微信公眾號上,以自身名義發表作品《5座“種子”城市,誰將成為下一個直轄市?》,標題與原創者發表的作品相似,而內容完全相同。因此,優勢零壹公司將深圳某咨詢公司告上法庭。
在(zai)法庭的(de)主持下(xia),雙(shuang)方達成了(le)調解。被告(gao)賠(pei)償原告(gao)1萬元,并且在(zai)其公眾號上(shang)發布道歉聲明。被告(gao)在(zai)庭上(shang)表(biao)示,這次就(jiu)是為不懂法付出的(de)代價,如今他(ta)們轉發他(ta)人的(de)文章時,已(yi)經(jing)及時地(di)注(zhu)明了(le)原創作者以及出處。
2013年(nian)(nian)至2015年(nian)(nian)間,張(zhang)某(mou)未經著作(zuo)權人許可,將《大亨傳(chuan)說》等小說發(fa)布(bu)在其自建(jian)的“風雨文(wen)學網”上進行傳(chuan)播,并通過(guo)在網站發(fa)布(bu)廣(guang)告,從百度廣(guang)告聯盟非(fei)法獲(huo)利(li),非(fei)法經營額達66.7萬(wan)元(yuan)。2016年(nian)(nian)12月16日,江(jiang)蘇省張(zhang)家港市人民法院依法作(zuo)出刑事判決(jue):張(zhang)某(mou)犯侵犯著作(zuo)權罪(zui),判處有(you)期徒刑三(san)年(nian)(nian)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bi)34萬(wan)元(yuan)。
浙江某211院(yuan)校副(fu)教授發(fa)表(biao)在南方某報的一篇文章,被江蘇(su)作家葉黎儂發(fa)現,嚴重抄(chao)襲了(le)其(qi)歷時十多(duo)年的創作成果。這名副(fu)教授在道歉(qian)信中(zhong)雖承認抄(chao)襲,卻(que)解(jie)釋說是刊發(fa)單位編輯刪減(jian)造成的。葉黎儂認為“道歉(qian)不誠懇,并未(wei)感受到(dao)尊重”,遂訴至法院(yuan)。
常熟市人(ren)民法院查明,該(gai)教授所(suo)發表的一(yi)文中,共有10處存在雷同,全文3900多字,抄襲(xi)篇幅為2000字左右(you),最(zui)終當庭認定被告抄襲(xi)事實(shi)成立(li),并判令該(gai)副教授在南方某報發表致(zhi)歉聲明,并向原告葉黎儂賠償(chang)經濟(ji)損失6000元,支付精(jing)神撫慰金2000元。
本法不適用于:(一)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二)時事新聞; (三)歷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解讀:除了國家機關相關文件以外,新聞本身也屬于可轉載的文章,但僅限于新聞報道中的客觀部分,主觀評論則屬于不可轉載內容。
改編、翻譯(yi)、注釋、整理已(yi)有作(zuo)品(pin)而產生的作(zuo)品(pin),其著作(zuo)權由改編、翻譯(yi)、注釋、整理人享(xiang)有,但行使(shi)著作(zuo)權時不得侵犯原作(zuo)品(pin)的著作(zuo)權。
匯(hui)編若干作(zuo)(zuo)品(pin)、作(zuo)(zuo)品(pin)的片段或者不(bu)構(gou)成作(zuo)(zuo)品(pin)的數據或者其(qi)(qi)(qi)他(ta)材料,對其(qi)(qi)(qi)內容(rong)的選擇或者編排(pai)體現獨創性的作(zuo)(zuo)品(pin),為匯(hui)編作(zuo)(zuo)品(pin),其(qi)(qi)(qi)著(zhu)作(zuo)(zuo)權由匯(hui)編人享有(you),但(dan)行使(shi)著(zhu)作(zuo)(zuo)權時,不(bu)得侵犯原作(zuo)(zuo)品(pin)的著(zhu)作(zuo)(zuo)權。
解讀:此規定與第二章第十二條相同,主要就是在于原作者依舊保留有著作權,在任何改編、匯編或翻譯等情況下都不會消失。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解讀:引用(yong)原作者文章(zhang)(zhang)里的句子、篇(pian)章(zhang)(zhang)乃至觀點等,都不會造成侵權問題,但被引用(yong)部分理(li)應與上下文有所銜接,最好是標注清楚原作者的名(ming)字以(yi)及文章(zhang)(zhang)的出處(chu)。
出版改(gai)編、翻(fan)譯、注釋、整(zheng)理(li)(li)、匯編已有作(zuo)(zuo)品而產生的(de)作(zuo)(zuo)品,應當取(qu)得改(gai)編、翻(fan)譯、注釋、整(zheng)理(li)(li)、匯編作(zuo)(zuo)品的(de)著作(zuo)(zuo)權(quan)人和原作(zuo)(zuo)品的(de)著作(zuo)(zuo)權(quan)人許可,并支付報酬。
所(suo)謂洗稿,就是指(zhi)將他(ta)人(ren)的文(wen)章(zhang)進(jin)行同義字詞的替換(huan)、行文(wen)結構(gou)的改變(bian)、邏輯順序的打亂(luan),但文(wen)章(zhang)的主(zhu)旨(zhi)和中(zhong)心思想依舊不變(bian)的所(suo)謂“原(yuan)創文(wen)章(zhang)”。這種做法同樣也是侵權的,但打擊難度也很大。
為(wei)什么呢?因為(wei)洗稿的手段也(ye)比較(jiao)復(fu)雜,通(tong)常有如下做法:
1、偽原創替換字詞。這是最簡單的做法,利用工具將給文章替換掉字詞,盡管有可能不夠通順,但洗稿效率極高。也有一些是人工修改的,雖然洗稿效率低,但比機器洗完讀起來更加流暢。這種做法也被稱之為偽原創(chuang)。
2、多文章整合拼湊。將不同平臺的同一類型,表達思想類似的文章整合起來,各摘抄幾段,理清好邏輯和順序,就變成了洗稿文,但是里面的字詞句也沒有進行過替換。
3、跨時空復制翻譯。有的人會把某個平臺上的優質內容原封不動搬運到另一平臺上,聲稱是自己的原創作品,或者是直接翻譯國外的文章作品,但不會標注原著者是誰。也有的是直接修改。
4、換湯不換藥式。這種方法屬于第1、2種方法的結合體,就是自己選定主題,然后再多方面搜集文章,簡單替換字詞和語句等等,或者是直接引用別人的文章,很難分辨出是洗稿的。
侵權的形式
1、觀點抄襲:不引用別人的文獻好像觀點是自己的為嚴重抄襲
2、句子抄襲:不重新組織別人的觀點,照抄原話,不加引號,即使加了參考文獻也是抄襲
3、過多引用別人原話:即使加了引號,也算抄襲,比如三句以上
4、句子重新組織,但是整個段落和別人的非常相似
尤其關鍵動詞幾乎一樣,句子結構也一樣,也算抄襲
5、除了整段拷貝,以下處理后仍然屬于抄襲
(1)鏟除其中幾句
(2)把句子順序顛倒
(3)增加幾句
(4)只改變一些動詞和少量的詞,但是整體結構一樣
曹(cao)新(xin)明在《關于知(zhi)識產權領域不(bu)正(zheng)當競爭(zheng)行為(wei)的研究》提到(dao),我國的《反不(bu)正(zheng)當競爭(zheng)法》第5條(tiao)第2項(xiang)規定,可以將作(zuo)品的名稱(cheng)、標(biao)(biao)志、裝(zhuang)飾等(deng)作(zuo)為(wei)“知(zhi)名商品特有(you)的名稱(cheng)、標(biao)(biao)志和(he)裝(zhuang)璜”予以保護(hu)。當他人(ren)擅自使用(yong)作(zuo)品的名稱(cheng)、標(biao)(biao)志、裝(zhuang)飾,造成混(hun)(hun)淆的,使購買者(zhe)相混(hun)(hun)淆的,則(ze)構成不(bu)正(zheng)當競爭(zheng)行為(wei)。
也就是說,如果某個人長期洗稿別人的文(wen)(wen)章,而(er)且沒有標(biao)明原創出處而(er)導致讀(du)者對(dui)該文(wen)(wen)章的來源造(zao)成(cheng)混(hun)淆(xiao)的,就可以構(gou)成(cheng)不正當(dang)競爭行為。
看到好文章(zhang),就(jiu)(jiu)直接復制粘貼,這樣的(de)嗟來之食,最容(rong)易引起侵權麻(ma)煩。這并不是說只(zhi)要(yao)轉載就(jiu)(jiu)一定侵權,而是得留心(xin)看作者與發表平臺的(de)規(gui)(gui)定,自然就(jiu)(jiu)不必(bi)擔心(xin)侵權,很好地規(gui)(gui)避版權問(wen)題。那么,在轉載文章(zhang)如何避免侵權呢?
文章的來源渠道不同,對于版權的要求也有所不同,所以我們要清楚知道這些文章的來源渠道是什么。一般(ban)來說,自媒體作者較為活(huo)躍的平(ping)臺,通(tong)常都是不能隨意轉(zhuan)(zhuan)載的,需要聯系取得(de)授權(quan)后(hou)才(cai)能轉(zhuan)(zhuan)載。比如,如果你直接轉載了下面這些平臺的話,就很容易造成侵權問題:
自媒體平臺:公眾號、微博、企鵝號、百家號、大魚號、今日頭條、一點資訊、搜狐自媒體、網易號、趣頭條
UCG平臺:知乎、虎撲、簡書、豆瓣、小紅書、張大媽
新聞平臺:虎嗅、36kr、果殼、雪球、界面新聞、創業黑馬
關注度:121957
關注度:32494
關注度:27930
關注度:16059
關注度:3478
關注度:2211
關注度:1045
關注度:510
關注度:473
關注度:16399
關注度:8070
關注度:7031
關注度:2383
關注度:1264
關注度:893
也有(you)些平(ping)臺會對(dui)文章(zhang)進行限(xian)制性(xing)轉(zhuan)載,例如在電腦上操作時,左鍵選擇(ze)文章(zhang)而(er)不(bu)可選中(zhong)時,表(biao)明平(ping)臺是不(bu)允許(xu)隨意(yi)轉(zhuan)載文章(zhang)的(de)。如果(guo)硬要(yao)采集該文章(zhang)的(de)話,也不(bu)可以(yi)隨意(yi)到網頁的(de)源代碼中(zhong)采集,而(er)是要(yao)與平(ping)臺或作者取得聯系。
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某些新聞報道在沒有添加主觀評論或描述的情況下,是允許轉載的。2015年5月,國家網信辦公布可供網站轉載新聞的新聞單位名單,即坊間所謂的“白名單”,名單成員基本屬體制內新聞單位。而這些新聞平臺,就可以進行文章的轉載,且無需與平臺取得聯系(在該文章沒有任何主觀評論的情況下)。
有(you)的文(wen)(wen)章(zhang)版權沒有(you)被買斷(duan),歸(gui)作(zuo)(zuo)者所有(you),而(er)非平臺。維權意(yi)識較重的作(zuo)(zuo)者,會(hui)(hui)在文(wen)(wen)章(zhang)的頭(tou)部(bu)(bu)或(huo)尾部(bu)(bu)添加備注,告知是否免費轉載、付費轉載或(huo)在取(qu)得許可后轉載,這屬(shu)于有(you)效聲明(ming),后兩種轉載則(ze)需與作(zuo)(zuo)者取(qu)得聯(lian)系后才能轉載,否則(ze)會(hui)(hui)造成(cheng)文(wen)(wen)章(zhang)侵權問題。
若(ruo)確有(you)必要(yao)轉載未經授權(quan)使用的(de)作品,卻無法(fa)找到文章的(de)原(yuan)始出(chu)處,又無法(fa)與權(quan)利(li)人取(qu)得聯系,可(ke)以(yi)在文章后注明稿費領取(qu)的(de)聯系方式,雖然不(bu)能完全避免(mian)侵權(quan),但可(ke)以(yi)降低訴訟(song)風險(xian),至少可(ke)以(yi)降低侵權(quan)的(de)主觀惡(e)性。
有的平臺(tai)在轉(zhuan)載他(ta)人文(wen)(wen)章時末尾會(hui)備注,文(wen)(wen)章出處不明、文(wen)(wen)章轉(zhuan)載時與作者(zhe)無法取得聯系(xi)等,因此(ci)沒有備注原作者(zhe)及出處,出現侵權問題概(gai)不負責。這(zhe)種聲明并(bing)不具備法律效應(ying),故作者(zhe)訴訟侵權時,平臺(tai)依舊需要承擔責任。
確定文(wen)章(zhang)屬(shu)實(shi)侵(qin)權時,轉載方通常只有兩種選擇:
原作者會(hui)要求轉載(zai)(zai)方(fang)將侵(qin)權的(de)文(wen)章刪除,同(tong)時在轉載(zai)(zai)方(fang)日常發(fa)布(bu)文(wen)章的(de)平(ping)臺上(shang),公(gong)開發(fa)表(biao)道(dao)歉聲明,且(qie)必須(xu)是(shi)在顯(xian)眼的(de)位置(zhi)。但(dan)礙(ai)于的(de)轉載(zai)(zai)方(fang)名(ming)氣(qi)較(jiao)大,若公(gong)開道(dao)歉有礙(ai)于自身權威性與公(gong)信力,于是(shi)就有了(le)另一(yi)種方(fang)法(fa)。
保留文章,支付稿酬。如經過作者的允許,轉載依舊可保留作者的文章,并支付給原作者一定的稿酬,國家版權(quan)局《關于規(gui)范網絡轉(zhuan)載版權(quan)秩序的通知》《使用文字作品(pin)支付(fu)報酬辦法(fa)》規(gui)定,每千(qian)字80-300元。字數可通過www.mingmu.net/zishu.html計算作為參考。支付完成后,轉載方即可獲得文章的轉載權,不需要公開向原作者發表聲明道歉。
有的作者(zhe)(zhe)由于時間不充裕,或者(zhe)(zhe)是(shi)無法逐一排查潛在侵(qin)權的轉(zhuan)載方(fang),因此會(hui)委(wei)托一些機(ji)構進行檢測,并(bing)且協調溝(gou)通賠償(chang)問題,現今網絡較大的原(yuan)創作者(zhe)(zhe)版權保護(hu)方(fang),主要為快(kuai)版權和維權騎士兩家,也是(shi)多數自媒體人維權的首選:
源于知乎上一次由原創(chuang)作(zuo)者公開發起(qi)(qi)的原創(chuang)維(wei)權(quan)代理(li)競拍行(xing)動(dong),是由當時(shi)一起(qi)(qi)參(can)與維(wei)權(quan)使者行(xing)動(dong)的六位朋友組(zu)建起(qi)(qi)的一家(jia)為中(zhong)國原創(chuang)者提供有效、便捷的版(ban)(ban)權(quan)管理(li)和保護服(fu)務的網(wang)站。主要為創(chuang)作(zuo)者、版(ban)(ban)權(quan)方提供從版(ban)(ban)權(quan)確權(quan),管理(li),到數據監測,版(ban)(ban)權(quan)保護以(yi)及(ji)交(jiao)易服(fu)務。
快版權是一家(jia)正規的(de)(de)(de)互(hu)聯(lian)網(wang)版權服務(wu)網(wang)站,本(ben)平臺所有的(de)(de)(de)法律業務(wu)由浙江秉格律師(shi)事務(wu)所提(ti)供(gong)。致(zhi)力于打(da)造(zao)一個以維護(hu)原創作者權益(yi)、營造(zao)互(hu)聯(lian)網(wang)良好有序的(de)(de)(de)授權環境為主(zhu)旨(zhi)、為內容供(gong)求(qiu)雙方打(da)造(zao)安全便捷的(de)(de)(de)一站式(shi)版權交(jiao)易(yi)平臺。
面向(xiang)互(hu)聯(lian)網(wang)版(ban)(ban)權的(de)(de)快速授(shou)權交易平(ping)臺,是幫助各類傳統媒體(ti)、新(xin)媒體(ti)、自(zi)媒體(ti),實現在線原創(chuang)內容的(de)(de)版(ban)(ban)權保護、授(shou)權交易和(he)監測(ce)維權的(de)(de)輕(qing)量級、嵌入式(shi)互(hu)聯(lian)網(wang)產品。最大(da)限(xian)度的(de)(de)擠壓盜版(ban)(ban)空間(jian),推動正版(ban)(ban)流(liu)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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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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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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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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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中國安徽在線 |
安徽日報、合肥日報、合肥晚報 |
安徽人民廣播電臺、安徽電視臺、合肥人民廣播電臺、合肥電視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