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夏秋冬的劃分方法
第一種分類法:
我國(guo)傳統(tong)的(de)(de)四(si)季劃分方法(fa),是以二十四(si)節氣(qi)中的(de)(de)四(si)立(li)(li)(li)(立(li)(li)(li)春(chun)、立(li)(li)(li)夏(xia)、立(li)(li)(li)秋、立(li)(li)(li)冬(dong))作為(wei)四(si)季的(de)(de)始(shi)點,以二分和二至作為(wei)中點的(de)(de)。如(ru):春(chun)季立(li)(li)(li)春(chun)為(wei)始(shi)點,太陽黃(huang)經為(wei)315°,春(chun)分為(wei)中點,立(li)(li)(li)夏(xia)為(wei)終點,太陽黃(huang)經變為(wei)45°,太陽在黃(huang)道上運行(xing)了(le)90°。這(zhe)是一種傳統(tong)的(de)(de),常見的(de)(de)方法(fa)。
第二種分類法:
天文學分(fen)(fen)類法(即西(xi)方分(fen)(fen)類法)四(si)季(ji)(ji)劃(hua)分(fen)(fen)更強調四(si)季(ji)(ji)的氣候意義,是(shi)以二(er)分(fen)(fen)二(er)至日作為(wei)四(si)季(ji)(ji)的起始點的,如春季(ji)(ji)以春分(fen)(fen)為(wei)起始點,以夏至為(wei)終(zhong)止點。這種(zhong)四(si)季(ji)(ji)比我國傳統劃(hua)分(fen)(fen)的四(si)季(ji)(ji)分(fen)(fen)別遲了(le)一個半(ban)月。
第三種分類法:
氣候統計法,因為一般以1月份為最冷月,因此,春(chun)季為3、4、5月;夏季(ji)為6、7、8月;秋季為9、10、11月(yue);冬季(ji)為12、1、2月(yue)。這(zhe)種四(si)季分類法,比較適用四(si)季分明的溫帶地區。
第四種分類法:
為了準確地反映各地的實際氣候情況,劃分四季常采用氣候上的方法既近代學者張寶坤分類法,采用候平均氣溫劃分四季。并且規定:候平均氣溫大于或等于22℃的時期為夏季,小于或等于10℃的時期為冬季,介于10℃~22℃之間的為春季或秋季。按此標準劃分四季,中緯地區季節與氣候相一致,低緯地區和極地附近春、夏、秋、冬的溫度變化很不明顯。同時,在中緯地區,各季的長度也不一樣。這就是氣候四季。例如,北京春季有55天,夏季103天,秋季50天,冬季157天。這種(zhong)方法,可以結(jie)合(he)各地的具(ju)體氣候,農業,故(gu)運用較多。
入春的標準:日平均氣溫連續五日,高于10攝氏度;
入夏的標準:日平均氣溫連續五日,高于22攝氏度;
入秋的標準:日(ri)平均氣溫連續(xu)五日(ri),低于22攝氏度;
入冬的標準:日平均氣溫連續五日,低于10攝氏度。
日平均氣溫計算方法:
一天之(zhi)中8時(shi)(shi)、14時(shi)(shi)、20時(shi)(shi)、2時(shi)(shi),四(si)個時(shi)(shi)段(duan)測得(de)的(de)溫度相(xiang)加(jia)除以(yi)四(si),為一天的(de)日平均氣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