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辦理條件
一、受理、審查、審驗的前置條件
許可條件
1、有確定的企業名稱和經營范圍(wei);
2、經營者應當具有初級以上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
3、有(you)與其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chang)所。
有無數量限制(無)
二、申報材料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批發申報材料(liao):
1、到省新聞出版局領取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審批表;
2、申請書(shu),載明單位的(de)名稱、地(di)址、法定(ding)代(dai)表人或者主要(yao)負責人的(de)姓名、住址、資(zi)(zi)本(ben)來源、資(zi)(zi)本(ben)數額(e)等;
3、企業章程;
4、注冊(ce)資(zi)本(ben)500萬元(yuan)的資(zi)信證明;
5、經營場(chang)所的情況及使用權證(zheng)明(進入批(pi)發(fa)市場(chang)的單店營業面(mian)積(ji)不少于(yu)50平方米,獨(du)立設置經營場所(suo)的(de)營業 面積不(bu)少于(yu)200平方(fang)米),填寫(xie)經營場所(suo)所(suo)在地(di)的(de)地(di)址平面圖;
6、法定代表(biao)人身份(fen)證(zheng)明復印(yin)件(jian)一份(fen);
7、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yao)負責(ze)人的職業(ye)資(zi)格證書中級(ji)及復印件一份(fen);
8、相(xiang)應計算機(ji)管理(li)條件的證明材料。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零(ling)售各區新辦所需材料:
1、核名通(tong)知(zhi)書或執照(zhao)副本原件(增項(xiang)企業(ye)用)
2、驗資報告
3、房產證復印件(jian)
4、租賃協議
5、公司(si)章(zhang)程
6、法人的初級(ji)職(zhi)稱(cheng)圖(tu)書(shu)(shu)發行員證書(shu)(shu)
7、所有股東的(de)身份證復(fu)印(yin)件
8、增項(xiang)企業(ye)需要提供公章
9、公司座(zuo)機,手(shou)機,郵編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怎么辦理
一、凡(fan)申請辦理《出版(ban)物經營許可證》的單(dan)位(個人)須(xu)具備(bei)相應條件并向本局提(ti)交有(you)關材(cai)料:
1、設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業或其他單位、個人從事出版物零售、出租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⑴有確定的名稱和經(jing)營范(fan)圍;
⑵經營(ying)者應當具(ju)有(you)初級以上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
⑶有與其業(ye)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
2、辦理《出版物經(jing)營許可證》應提(ti)交的(de)申請(書面(mian))材料(統一用16開紙打印或書寫):
⑴申(shen)請報告,應載明以下內容(rong):
①發行單位名稱、地址及出版物存儲倉庫地址;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文化程度、本市詳細住址、住宅及移動電話號碼等;③經營范圍(圖書、報紙、期刊、電子出版物);④經營方式(零售、出租、零售出租、投遞);⑤經營出版物出租的經營場所周邊200米(mi)范圍內有否中(zhong)小(xiao)學校。
⑵用(yong)于出版物發行的固定(ding)經營(ying)場所及出版物存儲倉庫的有效使(shi)用(yong)證(zheng)明(ming)或租賃合同的復印件(jian)(原件(jian)備查)。
⑶用于出版(ban)物(wu)發行的經營場所及出版(ban)物(wu)存(cun)儲倉(cang)庫(ku)的具體位置(zhi)圖(應(ying)寫(xie)明“××店經營場所位置(zhi)圖”),并在圖上(shang)標明經營場所及出版(ban)物(wu)存(cun)儲倉(cang)庫(ku)所在地(di)的門牌號碼、左(zuo)右相(xiang)鄰(店鋪(pu))名(ming)稱以及附近的明顯(xian)參照物(wu)。
⑷經營者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bu)等,原件當場查驗(yan),復印(yin)件留存備查)和(he)出(chu)版物發行員職業資(zi)格證書(原件當場查驗(yan),復印(yin)件留存備查)。
⑸法定代表人(或(huo)主要(yao)負責人)初(chu)中以上學歷(li)證書的復(fu)印(yin)件(jian)(原(yuan)件(jian)備查(cha))。
⑹法定代(dai)表人(ren)(或主(zhu)要負責人(ren))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兩(liang)張。
⑺工商部門預先核準的(de)出版物發行企業的(de)名稱字號(hao)審(shen)批(pi)表復印件(jian)(原件(jian)備查)。
⑻如申請辦理電子出版物發行業務的,需提交正版電子出版物進貨憑證和發票,而且電子出版物進貨總數應不少于400張,并在經營場所備有相應的(de)電子出(chu)版物讀盤設(she)備。
⑼其他需要準備(bei)的(de)證明材料。
二(er)、辦(ban)(ban)證室接到(dao)申請辦(ban)(ban)理出版物經(jing)營,經(jing)初審無誤后,予以受(shou)理。有關(guan)科(ke)室按照證件審批承(cheng)諾時限完成證件辦(ban)(ban)理工作。
三(san)、申(shen)請(qing)辦證(zheng)(zheng)人于(yu)辦證(zheng)(zheng)時限期滿后可向(xiang)辦證(zheng)(zheng)室查詢辦理情(qing)況(k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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