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wei)企業】小型(xing)企業(ye)和微型(xing)企業(ye)的(de)區別 小(xiao)微企(qi)業和小(xiao)型微利企(qi)業的區別
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的區別
小型、微型企業(ye)的具體標(biao)準根據企業(ye)從(cong)業(ye)人員(yuan)、營業(ye)收入、資(zi)產總(zong)額(e)等指標(biao),結合行(xing)業(ye)特點制(zhi)定,具體劃分標(biao)準如下:
(一)農、林(lin)、牧、漁業。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以(yi)下的為微(wei)型企(qi)業。
(二)工業(ye)。從業(ye)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shou)入(ru)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xiao)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ren)員20人及以上,且(qie)營業(ye)收入(ru)300萬(wan)元(yuan)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ye);從業(ye)人員20人(ren)以(yi)下或(huo)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三)建筑(zhu)業。營業收入80000萬元以(yi)下(xia)或資(zi)產總額80000萬(wan)元以(yi)下的(de)為中小微型企(qi)業(ye)。其中,營業(ye)收入300萬元及(ji)以上,且(qie)資產(chan)總(zong)額300萬(wan)元及以上(shang)的為小型企(qi)業;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e)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ye)。
(四)批(pi)發業(ye)。從業(ye)人員200人以下或營(ying)業收(shou)入40000萬元以(yi)下的(de)為中小微型企業(ye)。其中,從業(ye)人員5人及以上,且營業收(shou)入(ru)1000萬元及(ji)以上的為(wei)小(xiao)型企(qi)業(ye);從(cong)業(ye)人員5人(ren)以(yi)下或營業收(shou)入(ru)1000萬元以下的為微(wei)型企(qi)業。
(五)零售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xia)或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yi)下的為中小微型(xing)企(qi)業。其中,從業人(ren)員(yuan)10人(ren)及(ji)以上(shang),且營(ying)業收入100萬元(yuan)及以上的為小(xiao)型企業;從業人員(yuan)10人以下或營業收(shou)入100萬元以下的(de)為(wei)微(wei)型企業。
(六)交通運(yun)輸業(ye)。從業(ye)人員(yuan)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ye)(ye)。其中,從業(ye)(ye)人員20人及(ji)以上,且營業收入2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xiao)型企業(ye);從業(ye)人員20人以下(xia)或營業(ye)收入200萬(wan)元以下的為微型(xing)企業。
(七)倉儲業。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xiao)微型(xing)企(qi)業。其中,從業人員20人及(ji)以上,且營業收(shou)入100萬元(yuan)及以(yi)上的為小型企業;從(cong)業人員20人(ren)以下或營業收(shou)入100萬元(yuan)以(yi)下(xia)的為(wei)微型企業。
(八)郵政(zheng)業。從業人(ren)員1000人(ren)以下(xia)或營業收入(ru)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wei)型企業(ye)。其中,從業(ye)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wan)元及以上(shang)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ren)員20人(ren)以下或營業收(shou)入100萬(wan)元以下(xia)的為微型企(qi)業。
(九)住宿業。從(cong)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ying)業收入(ru)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zhong)小微型企業。其中(zhong),從(cong)業人(ren)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ye)收入(ru)100萬元(yuan)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cong)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ye)收入100萬元以下(xia)的(de)為微型企(qi)業。
(十)餐飲業。從業人員300人(ren)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wan)元以下的為(wei)中小(xiao)微(wei)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shou)入100萬(wan)元(yuan)及以(yi)上(shang)的為(wei)小型企業;從業人(ren)員10人以(yi)下或營業收(shou)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qi)業。
(十(shi)一)信息傳輸業。從業人員(yuan)2000人(ren)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0萬元以下(xia)的為(wei)中小微型企業(ye)。其中,從業(ye)人員10人及以(yi)上,且營業收(shou)入100萬(wan)元及(ji)以(yi)上(shang)的(de)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yi)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二)軟件和信息技術服(fu)務業。從業人員(yuan)300人以下或營業收(shou)入(ru)10000萬元(yuan)以(yi)下的為(wei)中小微型(xing)企業(ye)(ye)。其中,從業(ye)(ye)人員(yuan)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wei)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shou)入50萬元以(yi)下(xia)的為微型(xing)企業。
(十三)房地(di)產開發經營。營業收(shou)入200000萬元以(yi)下(xia)或資產總(zong)額(e)10000萬元以下(xia)的(de)為(wei)中小(xiao)微(wei)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且(qie)資(zi)產總額2000萬元(yuan)及以上的(de)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100萬(wan)元以下(xia)或資產總額2000萬(wan)元以(yi)下的(de)為微(wei)型企業。
(十四)物業管(guan)理。從(cong)業人員1000人以下(xia)或(huo)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yi)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cong)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wan)元及(ji)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ren)員100人以下或(huo)營業收入(ru)5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五)租賃和商務(wu)服務(wu)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資產(chan)總額120000萬元以(yi)下(xia)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qi)中,從(cong)業人員10人及(ji)以上,且資(zi)產總(zong)額100萬元(yuan)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cong)業人(ren)員10人(ren)以(yi)下或(huo)資產總(zong)額(e)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xing)企業。
(十(shi)六)其他未列明行業。從業人(ren)員300人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qi)中,從業人員10人(ren)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ren)員10人(ren)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上述(shu)劃(hua)分標準適用于(yu)在中華人(ren)民共和國境(jing)內依法設(she)立的各(ge)類所有制和各(ge)種組織形(xing)式的企業(ye)。個體工商戶和上述(shu)規定以外(wai)的行業(ye),參照上述(shu)規定進(jin)行劃(hua)型(xing)。
小微企業和小型微利企業的區別
一、概念不同
1、小(xiao)微企(qi)(qi)業:是小(xiao)型企(qi)(qi)業、微型企(qi)(qi)業、家庭作(zuo)坊式(shi)企(qi)(qi)業、個體工商戶(hu)的統稱(cheng)。
2、小型微利企業(ye):指自我雇傭(包括不付薪酬(chou)的家庭(ting)雇員)、個體(ti)經(jing)營的小企業(ye)。
二、認定標準不同
小微企業(ye)認定(ding)標(biao)準:
1、資產總額,工業(ye)企業(ye)不超過3000萬元(yuan),其他企業不超過(guo)1000萬元;
2、從業人數,工業企業不(bu)超(chao)過100人(ren),其(qi)他企業不超過80人;
3、稅(shui)收指標,年(nian)度(du)應納稅(shui)所得額不超(chao)過30萬元(yuan)。
小(xiao)型微利企業認定標準(zhun):
1、從事國家(jia)非(fei)限制和禁止行業(ye)。
2、工業企業,年度應納(na)稅(shui)所得額(e)不(bu)超(chao)過50萬元,從業人數(shu)不超過100人(ren),資產總額不(bu)超(chao)過3000萬元。
3、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bu)超過80人,資產總額(e)不(bu)超過1000萬元。
三、稅收優惠不同
1、增(zeng)值(zhi)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huo)物,提供加(jia)工、修理修配勞務月(yue)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xiao)(xiao)售服務(wu)、無形資產月銷(xiao)(xiao)售額不超(chao)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6年(nian)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優惠政策。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兼營營業稅應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增值稅應稅項目的銷售額和營業稅應稅項目的營業額,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yuan)(按季納(na)稅9萬元(yuan))的,免征增值(zhi)稅;月營(ying)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ji)納稅9萬元(yuan))的,免征營業(ye)稅。
2、對年應(ying)納稅所得額低于30萬元(含30萬元)的小型微(wei)利企業(ye),其(qi)所得減按(an)20%的稅率繳納(na)企業所(suo)得稅;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nian)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20萬(wan)元(含20萬元)的小型(xing)微(wei)利企業,其所得減(jian)按50%計(ji)入應納稅(shui)所得額,按20%的稅(shui)率繳納企業所(suo)得(de)稅(shui),即(ji)實際(ji)上按10%的稅(shui)率繳納(na)企業所得稅(sh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