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zhong)國(guo)馳(chi)(chi)名(ming)(ming)商標禁用(yong)(yong)相關規定(ding)】中(zhong)國(guo)馳(chi)(chi)名(ming)(ming)商標禁用(yong)(yong)文件 中(zhong)國(guo)馳(chi)(chi)名(ming)(ming)商標禁用(yong)(yong)時間
中國馳名商標禁用時間
在電視里面和廣告宣傳展覽方面有很多廠家為了吸引用戶的眼球,通過中國馳名商標的名義來進行商業活動。從而導致從商者從中獲取大量的利潤。這就是為什么中國馳名商標禁用的主要原因,也在2013年5月份的新商(shang)標(biao)法中新的一項(xiang)規定(ding)。中國馳(chi)名商(shang)標(biao)禁用明文規定(ding)如下:
2013年修訂的于2014年5月1日起實施的新(xin)《商標法》第14條規定:生(sheng)產、經營者(zhe)不得將“馳名商標(biao)”字(zi)樣用于商品(pin)、商品(pin)包裝或(huo)者(zhe)容器上,或(huo)者(zhe)用于廣(guang)告宣傳、展(zhan)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
為什么中國馳名商標禁用主要原因:
其實,馳名(ming)商標(biao)是一種法律概念,為的是給企業(ye)提供維(wei)權手段。比如(ru)說(shuo),一旦發生侵權糾紛,裁定是否是馳名(ming)商標(biao)會被作為一個(ge)考量因(yin)素。但長期以來,“馳(chi)名商(shang)標(biao)”卻普(pu)遍被(bei)企業(ye)作(zuo)為一(yi)種榮(rong)譽,使用在產品(pin)上或宣傳活動中,這(zhe)給外(wai)界造(zao)成了馳(chi)名商(shang)標(biao)就是(shi)企業(ye)榮(rong)譽的錯覺(jue)。
1、立(li)法的目的是(shi)消除不(bu)(bu)正(zheng)當競爭。馳(chi)名商標本質是(shi)對商標的一種(zhong)保護,并不(bu)(bu)體現(xian)商品質量和品牌美譽度,不(bu)(bu)是(shi)榮譽稱(cheng)號。
2、準確的說應該是很多并(bing)不具備“中國(guo)馳(chi)名商標(biao)”資(zi)質,但是通過走后門獲得的馳(chi)名商標(biao)太多了,導致泛濫,破壞廣大(da)用戶消費者的合法(fa)權益。
用戶疑問:那馳名商標還有用了嗎?都被禁使用了?
馳(chi)名商標(biao)(biao)相對應于是(shi)(shi)某商標(biao)(biao)的(de)身份,具有(you)較高(gao)的(de)公眾知曉度,是(shi)(shi)馳(chi)名商標(biao)(biao)是(shi)(shi)客觀的(de),具有(you)一定影響力。只是(shi)(shi)不讓突出宣傳(chuan)了(le)(le),但可以憑(ping)此主張權(quan)利。如某人(ren)要開海爾(er)包子店(dian),因為海爾(er)是(shi)(shi)馳(chi)名商標(biao)(biao),所以不予校準,即便開了(le)(le)也(ye)可以予以撤銷。
中國馳名商標禁用的意義
1、針對規制馳名商標宣傳,率先在商標法中對馳名商標宣傳的主體、方式、法律責任等問題予以明確規定既利于利用現有商標管理資源增強相關措施的可行性,又可為其他法律規范在規制馳名商標宣傳方面的具體適用或立法完善提供參考、借鑒。
2、填補了我國在立(li)法層面上對(dui)于規制馳名(ming)商標宣傳直接(jie)法律(lv)依據上的空白,這將有利于遏(e)制權利濫用(yong),更(geng)好實現馳名(ming)商標權人利益(yi)與其他(ta)商標權人利益(yi)、消費者利益(yi)及社(she)會公(gong)共利益(yi)的平衡。
中國馳名商標禁用的處罰力度有多大
新法實施后,再繼續(xu)這(zhe)一行為(wei),就(jiu)會(hui)讓(rang)企(qi)業(ye)付出代(dai)價(jia)了。按照新《商(shang)標法》的(de)規(gui)定,企(qi)業(ye)違反這(zhe)一條款,將由地方工(gong)商(shang)行政(zheng)管理(li)部門責令改(gai)正,處10萬元(yuan)罰款(kuan)。不過新商(shang)標法(fa)中,對于新法(fa)實施后(hou),所有不符合新法(fa)的(de)產品是否都要(yao)一刀切被處罰,沒有做出明確說(shuo)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