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經營罪是什么
一、概念
非法經營罪,是指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zhi)買賣的物品,買賣進(jin)出(chu)口許可證(zheng)、進(jin)出(chu)口原產(chan)地證(zheng)明以(yi)及其(qi)他(ta)法律、行政法規(gui)規(gui)定的(de)經營許可證(zheng)或者批準文件,以及從(cong)事其他(ta)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chang)秩序,情節嚴重的行(xing)為(wei)。
二、《刑法》條文
第(di)二百二十(shi)五(wu)條違反國家規定(ding),有下(xia)列非法(fa)經營行為之一(yi),擾(rao)亂市場(chang)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yi)下有期(qi)徒(tu)刑或(huo)者拘役(yi),并處或者(zhe)單(dan)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bie)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you)期徒(tu)刑(xing),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wu)倍以下(xia)罰(fa)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jing)許(xu)可經(jing)營法(fa)律、行政法(fa)規(gui)規(gui)定(ding)的(de)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qi)他(ta)限制買賣的(de)物品的(de);
(二)買賣進出口(kou)許(xu)可證(zheng)、進出口(kou)原產(chan)地證(zheng)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zheng)法規規定的(de)經營許(xu)可證(zheng)或者批(pi)準(zhun)文件的(de);
(三)其(qi)他(ta)嚴重(zhong)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非法經營罪認定標準
一、違反國家規定,采取租用國際專線、私(si)設(she)轉接設(she)備(bei)或者其他方(fang)法,擅自經營國際電信業(ye)務或者涉及(ji)港澳臺電信業(ye)務進(jin)行營利活動,涉(she)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經營去話(hua)業務數(shu)額(e)在100萬元以上的;
經營來話業務造成電信(xin)資(zi)費損失數額(e)在100萬(wan)元(yuan)以上(shang)的;
雖未(wei)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非法經營(ying)國際電信(xin)業務或(huo)者(zhe)涉港澳(ao)臺電信(xin)業務,受(shou)過(guo)行政處(chu)罰2次以上,又進行(xing)非法經(jing)營活(huo)動的。
二、非法經(jing)營外(wai)匯,涉嫌下列(lie)情形之(zhi)一(yi)的,應予追訴:
在(zai)外(wai)匯指(zhi)定銀行和中國外(wai)匯交易中心及(ji)其(qi)分中心以(yi)外(wai)買賣外(wai)匯,數額在20萬美元以上的,或者違法所(suo)得數額在5萬元人(ren)民幣以上的;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dan)位違(wei)反有關外匯(hui)代理業務的(de)規定(ding),采用非法(fa)手(shou)段,或(huo)者(zhe)明知是偽造、變造的憑證、商業單據,為他(ta)人向外(wai)(wai)匯(hui)指(zhi)定銀行騙(pian)購外(wai)(wai)匯(hui),數額在500萬(wan)美元(yuan)以上,或者違法所(suo)得數額(e)在(zai)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居(ju)間(jian)介紹(shao)騙購(gou)外匯,數額在100萬美元(yuan)以上或(huo)者違(wei)法(fa)所得數(shu)額在1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三、違反國家規(gui)定(ding),出版、印刷、復制、發行非法出版物,涉嫌下(xia)列情形之一的,應(ying)予追訴:
個人(ren)非法(fa)經(jing)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單(dan)位非(fei)法經營數額在15萬元以上的;
個人(ren)違法所得數(shu)額在2萬元以上(shang),單(dan)位違法所得(de)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
個人非(fei)法經營報紙5000份或者(zhe)期刊5000本或者圖書2000冊或音像制品、電子出(chu)版物500張(盒(he))以上的,單位非法經(jing)營報紙1.5萬(wan)份或者期(qi)刊1.5萬本(ben)或者圖(tu)書5000冊或(huo)者音像制品、電(dian)子出版物1500張(盒)以(yi)上(shang)的。
四、未經(jing)國家有(you)關主管部門批準,非(fei)法經營證券、期貨或(huo)者保險業務,非法經營數額在30萬元以(yi)上,或者(zhe)違法(fa)所(suo)得在5萬(wan)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五、從事其他非法經(jing)營活動,涉嫌下列(lie)情形(xing)之(zhi)一的,應予追訴(su):
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yi)上,或者違(wei)法所得數額在(zai)1萬元以上;
單(dan)位非法經營數額在50萬(wan)元(yuan)以(yi)上,或(huo)者違法所(suo)得數(shu)額(e)在10萬元以(yi)上的(de)。未達到追訴標準的(de)非法(fa)經營的,只能(neng)以一般違法行為(wei)論處。
非法經營罪的構成要件
1、侵犯的客(ke)體是市場秩序(xu);
2、主(zhu)觀方面由故意構成,并且具有謀取非法(fa)利潤的目的;
3、客觀方面表現為未經(jing)許可經(jing)營專(zhuan)營、專(zhuan)賣(mai)物(wu)品或(huo)者其他限(xian)制買(mai)賣(mai)的物(wu)品、買(mai)賣(mai)進出口許可證等行為;
4、主(zhu)(zhu)體是一般主(zhu)(zhu)體,即(ji)一切達到刑事責(ze)任年齡(ling),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de)自(zi)然人。行為,只能(neng)以一般違法行為論處(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