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學試劑廢液收集原則是什么
1、嚴禁擅自丟棄、傾倒、遺撒 化學試劑廢液:實驗(yan)過(guo)程中(zhong)產生的危險廢物(wu)應及時(shi)進(jin)行集中(zhong)收(shou)集,實驗(yan)器皿清洗用(yong)水(shui)必須倒入廢液桶中(zhong),嚴禁向水(shui)池中(zhong)、下水(shui)管道(dao)、洗手(shou)間等處(chu)傾倒,如不慎(shen)遺撒(sa)應及時(shi)收(shou)集處(chu)理。
2、根據危險特性分類收集:化(hua)學試(shi)劑廢(fei)液收集(ji)桶統(tong)一(yi)配備,使用(yong)前(qian)張貼危險廢(fei)物(wu)標簽(qian),如實填寫標簽(qian)相關(guan)內(nei)容,過期(qi)試(shi)劑一(yi)律報廢(fei)處理。
3、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每一收(shou)集容器應(ying)隨附一份(fen)投放登記(ji)表,如實(shi)記(ji)載危險廢物(wu)的名(ming)稱、種類、產生時間、數量及流向(xiang)等內(nei)容并妥善保管,保存時間不少于5年(nian)。
4、桶裝化學試劑廢液須控制存量:大桶廢液(ye)裝(zhuang)入量一般(ban)控制(zhi)在2/3左右,不得超(chao)過4/5。
5、空瓶無害化處理:未經無害(hai)化處(chu)理的空瓶(ping),不(bu)可盛(sheng)裝化學試(shi)劑廢液,建議(yi)按(an)照(zhao)空試(shi)劑瓶(ping)申(shen)請回(hui)收和無害(hai)化處(chu)置。
二、如何處理廢舊化學試劑
廢舊化學試劑的處理(li)需要根據試劑的種類和性質進行分類處理(li)。一般來說,處理(li)廢舊化學試劑需要遵循(xun)以下處理(li)規定:
1、遵循環保法律法規:廢舊化學試劑的處理需要(yao)遵循國家和(he)地(di)方(fang)的環保法(fa)律法(fa)規,以確保處理過程不(bu)會對環境(jing)和(he)人體(ti)造成(cheng)危害。
2、分類處理:將廢舊的化學試劑根據其(qi)種類和性質進行分類處理(li),以便(bian)將其(qi)合理(li)地處置。
3、安全處理:處理(li)廢舊化學試(shi)劑需要采取安(an)全(quan)措施,如穿戴(dai)防護設備、選擇合適的處理(li)方法等。
4、環保處理:廢舊化(hua)(hua)學試(shi)劑的處(chu)(chu)理需要考慮環保(bao)因素,選擇合(he)適的處(chu)(chu)理方法,如回收、再(zai)利用、化(hua)(hua)學處(chu)(chu)理等(d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