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tian)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zhong)心(xin)發(fa)布《關(guan)于調整2023年住房公積金繳(jiao)存額(e)的(de)通知》,并明確自2023年7月(yue)1日起執行,具體如(ru)下:
天津公積金繳存基數
上限:2023年度(du)天津(jin)市住(zhu)房公積金(jin)繳存基數(shu)最高不得超(chao)過26451元。
下限(xian):2023年度天津市住(zhu)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低不得(de)低于2180元。
*上述繳(jiao)存基數依據為2022年天津市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
天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國家(jia)機關、事業(ye)單(dan)位(wei)及其(qi)職工按各(ge)11%或(huo)各(ge)12%的(de)比例繳存(cun)住(zhu)房(fang)公(gong)積金。其(qi)他單(dan)位(wei)可(ke)以根據自(zi)身情況,在5%-12%間自(zi)主確定單(dan)位(wei)和(he)職工的(de)繳存(cun)比例。單(dan)位(wei)與(yu)職工的(de)繳存(cun)比例應當一致。
執行時間
通(tong)知自2023年7月1日(ri)起施行,2024年6月30日(ri)廢(fei)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