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gen)據上(shang)海市(shi)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yu)2021年6月22日發布的《關于(yu)調整(zheng)本市(shi)最低工(gong)資標準的通知》,上(shang)海市(shi)從2021年7月1日起調整(zheng)最低工(gong)資標準。
一、月最低工資(zi)標準從2480元(yuan)調整到(dao)2590元(yuan)。下列項目(mu)不作(zuo)為月最低工資(zi)的(de)組成部分,由用人單位(wei)另行支付:
(一)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zi)。
(二)中夜班(ban)津(jin)貼、夏季高溫津(jin)貼及有(you)毒有(you)害等特殊工作環境下的崗(gang)位津(jin)貼。
(三(san))伙食補(bu)貼、上下班交通費補(bu)貼、住房補(bu)貼。
(四)個人依法繳(jiao)納的社會保(bao)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二、小時最低工資標(biao)準(zhun)從(cong)22元(yuan)調整(zheng)為23元(yuan)。小時最低工資不包(bao)括(kuo)個人和(he)單位依法繳(jiao)納(na)的社會保險費。
三、月(yue)最(zui)低工資標準(zhun)適用于(yu)全日(ri)制就(jiu)業勞動者,小(xiao)時最(zui)低工資標準(zhun)適用于(yu)非全日(ri)制就(jiu)業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