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3年,試驗時發(fa)(fa)現了一種新口味,深受蘇打柜(ju)臺顧客的喜(xi)愛。由(you)此意外(wai)發(fa)(fa)明了一種由(you)可(ke)樂果(guo)、香草和珍貴精油混合而成的碳酸飲料,取名為“布萊德(Brad)飲料”。
1898年8月28日,將這種飲料易(yi)名(ming)為(wei)“百事可(ke)樂” (Pepsi-Cola) ,它能夠發揮類似胃蛋(dan)白酶的功能,有助于消化(hua)。
1902年,創建了百事可樂(le)公司。
1903年6月16日,將Pepsi-Cola注冊為商標。
1923年(nian),百事(shi)可樂宣布破產(chan)。
1931年,百事(shi)可樂(le)被Loft糖果公司(si)的主(zhu)席Charles G. Guth收購,使它能再(zai)度(du)在市場上(shang)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