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gen)據《湖北省(sheng)人民(min)政(zheng)府(fu)辦(ban)公廳(ting)關于調整全省(sheng)最低工資標(biao)準(zhun)的通知》(鄂政(zheng)辦(ban)發〔2024〕2號),從2024年2月(yue)1日(ri)起,湖北的最低工資標(biao)準(zhun)如下:
一、全日制就業勞動(dong)者(zhe)月(yue)最低工資標準(zhun)按區域劃分為三(san)檔(dang),依次為2210元、1950元、1800元。
二、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的小時(shi)最低工資標準依次為(wei)22元、19.5元、18元。
湖北(bei)省各檔最低工資標準適用區(qu)域(yu)
注:月最低(di)工資標準不(bu)包含(han)以下項(xiang)目: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wen)、低溫(wen)、井下、有毒有害等(deng)特(te)殊工作環境(jing)、條(tiao)件下的津貼;
(三(san))法律、法規和國(guo)家規定的勞動者(zhe)福利待遇等(d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