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橋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1、持有合格證的橋吊司(si)機(ji)并且(qie)經實操考核(he)合格后方可獨立(li)操作(zuo)橋吊,非橋吊司(si)機(ji)不得進入(ru)駕駛室。
2、工作前應對橋吊的各(ge)工作機(ji)構進(jin)行全面檢(jian)(jian)查(cha),檢(jian)(jian)查(cha)機(ji)械設(she)備(bei)、電(dian)氣部分和防護保險裝置(zhi)的完整可靠性,確保正常(chang)。凡控制(zhi)器(qi)、制(zhi)動(dong)器(qi)、限(xian)位器(qi)、電(dian)鈴(喇叭)及緊急開關(guan)等(deng)主要附件失靈,嚴禁吊運。
3、司機未接到(dao)指揮(hui)人(ren)員(佩戴有編號(hao)的(de)紅色專用(yong)安全(quan)帽)信號(hao),不得擅自(zi)起吊(diao),但對任何人(ren)發出的(de)緊急停車信號(hao),司機都應立即執行,司機應經常對制動(dong)器、吊(diao)鉤、鋼絲(si)繩及安全(quan)裝置進行檢查,發現性能異(yi)常應停止工作(zuo),待(dai)排(pai)除(chu)故障后(hou)方可作(zuo)業。
4、操(cao)縱控制器時,應(ying)從“0”位(wei)到(dao)(dao)第一檔(dang),然后逐(zhu)檔(dang)增(zeng)、減速度。換向時,必須先(xian)回(hui)到(dao)(dao)“0”位(wei),嚴禁變檔(dang)時驟(zou)增(zeng)猛減。
5、當接近卷(juan)揚機(ji)限位器、大小車(che)臨近終端或(huo)與鄰(lin)近行車(che)相(xiang)遇時(shi),速度(du)要緩慢(man)。不準(zhun)用倒車(che)代(dai)替制動、限位代(dai)替停車(che)、緊急開(kai)關(guan)代(dai)替普(pu)通開(kai)關(guan)。
6、應在規定(ding)的安全走(zou)道、專用站(zhan)臺(tai)或扶梯(ti)上(shang)行(xing)(xing)走(zou)和(he)上(shang)、下。大小(xiao)軌道兩側除停車(che)檢(jian)修外不準行(xing)(xing)走(zou)。小(xiao)車(che)軌道上(shang)嚴禁行(xing)(xing)走(zou)。不準從(cong)一臺(tai)行(xing)(xing)車(che)跨越到另一臺(tai)行(xing)(xing)車(che)。
7、運(yun)(yun)行時(shi),行車(che)與行車(che)之(zhi)間應(ying)保持一(yi)定距離,嚴(yan)禁碰撞。吊車(che)在接近(jin)軌道盡頭(tou)時(shi),必須(xu)減速緩慢運(yun)(yun)行。
8、運行時,由(you)于突然故障(zhang)而引起溶液漏包或吊物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安全降落。
9、夜間(jian)作業應有足夠照(zhao)明。
10、嚴(yan)禁超負荷作業。嚴(yan)禁吊運貨物在(zai)人(ren)(ren)頭上越過(guo)。空中運行時(shi),吊懸位置不得低于一個人(ren)(ren)的高(gao)度。
11、嚴禁(jin)斜拉歪吊,斜吊或吊運與多(duo)個物(wu)件連成一體的貨物(wu),以及起吊大面積物(wu)件時,應設(she)繩索牽引。
12、橋(qiao)吊(diao)每次(ci)動作時,必須發出信號。
13、工作后,將橋吊(diao)停在固(gu)定位置,小車停放(fang)在遠離滑觸線的一端。吊(diao)具不得懸吊(diao)物件(jian),各控制手柄(bing)置于(yu)零位,切斷電(dian)源。
14、檢(jian)修行車應停(ting)靠(kao)在安(an)全地(di)點。切斷電源,掛上“禁止合閘”的警告牌(pai)。必(bi)要時(shi)應在地(di)面(mian)劃(hua)出禁區加設(she)圍欄,并掛上“禁止通行”標(biao)志。
二、橋式起重機操作注意事項
1、工作前
(1)帶駕駛(shi)室的單梁橋(qiao)式起(qi)重(zhong)機、司機接(jie)班開車前,應對(dui)吊鉤、鋼(gang)絲繩和安全裝置等(deng)部件按點檢卡片的要求進行檢查,發(fa)現異常情況,應予以排除(chu)。
(2)地面操(cao)縱的(de)單梁橋式起重(zhong)機(ji),每班應有專人負責按點檢卡片的(de)要求進(jin)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應予以排除。
(3)操作者必(bi)須在(zai)確認走(zou)臺或軌(gui)道上(shang)無人時,才可(ke)(ke)以閉合主電源(yuan)。當(dang)電源(yuan)斷(duan)路(lu)器上(shang)加鎖(suo)或有(you)告(gao)示牌時,應由(you)原有(you)關人除掉后方可(ke)(ke)閉合主電源(yuan)。
2、工作中
(1)每(mei)班第一次起吊(diao)重物時(shi)(或負荷(he)達到最(zui)大重量時(shi)),應在吊(diao)離地面高度(du)0.5米(mi)后(hou),重新(xin)將重物放下,檢查制動器性(xing)能(neng),確(que)認(ren)可靠后(hou),再(zai)進行正常作業。
(2)嚴格執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揮(hui)信(xin)號不(bu)明或亂指揮(hui)不(bu)吊(diao)。
②超過額定(ding)起(qi)重量時(shi)不吊。
③吊具(ju)使用不合理(li)或物(wu)件(jian)捆掛不牢不吊。
④吊(diao)物(wu)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wu)品不吊(diao)。
⑤抱閘或其它(ta)制動安全裝置(zhi)失靈不吊(diao)。
⑥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gong)時不吊。
⑦歪拉斜掛不吊。
⑧具有爆(bao)炸性物件不吊(diao)。
⑨埋在地下物(wu)件不(bu)吊(diao)。
⑩帶棱角塊(kuai)口物件、未(wei)墊(dian)好(hao)不吊。
(3)發現異(yi)常(chang),立即(ji)停(ting)機,切斷電源,檢查原因并及時排除。
3、工作后
(1)將(jiang)吊鉤(gou)升高至一(yi)定(ding)高度,大車停靠在指定(ding)位(wei)置,控制(zhi)器手柄(bing)置于"零(ling)"位(wei);拉下刀閘(zha),切斷電源。
(2)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3)做好交接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