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guo)公(gong)司(si)主要是(shi)指發(fa)達資(zi)本(ben)主義國(guo)家(jia)的壟斷企業,以本(ben)國(guo)為基地,通過對(dui)外直接投(tou)資(zi),在(zai)世界各地設立分支機構或子公(gong)司(si),從事國(guo)際化生產(chan)和經營活動的壟斷企業。
聯合國跨國公司(si)委(wei)員會(hui)認為跨國公司(si)應(ying)具備以下三(san)要素(su):
第一(yi),跨(kua)國(guo)(guo)公司是指一(yi)個工商企業,組成這個企業的實體在兩(liang)個或兩(liang)個以上(shang)的國(guo)(guo)家內(nei)經(jing)營(ying)業務,而不論其(qi)(qi)采取何種法律形式經(jing)營(ying),也不論其(qi)(qi)在哪一(yi)經(jing)濟部門經(jing)營(ying);
第二,這種企業有一個中(zhong)央(yang)決(jue)策體系,因而具有共(gong)同(tong)的政(zheng)策,此等政(zheng)策可能反映企業的全(quan)球戰略目標;
第三,這種企(qi)業的各個(ge)實體分(fen)享資源(yuan)、信息以及分(fen)擔責任(r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