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高齡補貼發放對象
具有(you)廣州市戶籍,年滿70周歲(sui)以上的老年人,可通過穗好辦(ban)或到村(cun)居委確認(ren)(ren)個人信息,確認(ren)(ren)后按月(yue)享(xiang)受長壽保健金。
駐穗部隊(dui)年滿(man)70周(zhou)歲及(ji)以上由部隊(dui)管(guan)理(li)服務的離退(tui)(tui)休干部,以及(ji)計劃移交、尚未移交地方安置(zhi)的70周(zhou)歲及(ji)以上部隊(dui)離退(tui)(tui)休干部,可(ke)申領(ling)長壽(shou)保健金。
廣州市老人津貼標準
70—79周歲長者,30元/月/人;
80—89周(zhou)歲長者,100元/月/人;
90—99周(zhou)歲長(chang)者(zhe),200元/月/人;
100周歲及以上長者(zhe),300元/月/人。
每年敬老(lao)月期間向100周(zhou)歲以上的長(chang)者發放長(chang)壽(shou)保健(jian)金(慰問(wen)金)每人(ren)1000元。
廣州長壽保健金申領
老年(nian)人可(ke)以在(zai)年(nian)滿70周(zhou)歲前3個(ge)月(yue),到“穗好辦(ban)”App確(que)認(ren)信息,或(huo)者到戶籍所在(zai)居(ju)委(wei)會,請工作人員協助確(que)認(ren)。確(que)認(ren)后方可(ke)在(zai)年(nian)滿70周(zhou)歲當(dang)月(yue)起(qi),按月(yue)享受(shou)長壽保健金(j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