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 | 注冊資本/企業規模 | 企業名稱 |
工商銀行ICBC | 35640625.71萬元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農業銀行 | 34998303.39萬元 |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國銀行 | 29438779.12萬元 |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建設銀行ccb | 25001097.75萬元 |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PSBC | 9238396.76萬元 |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銀行 | 7426272.66萬元 |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銀行 | 4893479.66萬元 |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光大銀行 | 4667909.50萬元 |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國民生銀行 | 4378241.85萬元 |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浦發銀行 | 2935208.04萬元 |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銀行 | 2521984.56萬元 |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廣發銀行CGB | 2178986.07萬元 | 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銀行 | 2114298.43萬元 | 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興業銀行 | 2077419.08萬元 |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華夏銀行 | 1538722.40萬元 |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證券 | 1482054.68萬元 |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銀行 | 1142489.48萬元 |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國泰君安 | 890461.08萬元 |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證券 | 869652.68萬元 |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廣發證券 | 762108.77萬元 | 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1.建立健全(quan)內部(bu)風險控制、監察與稽(ji)核、財務管理及人(ren)事管理等制度,確保所托基金全(quan)部(bu)資產的(de)安全(quan);
2.對不同的(de)基(ji)(ji)金分(fen)別設置賬戶,獨(du)立(li)核算,分(fen)賬管(guan)理,保證自身的(de)資(zi)產以及其托管(guan)的(de)不同基(ji)(ji)金之(zhi)間(jian)在名(ming)冊登記、賬戶設置、資(zi)金劃撥、賬冊記錄等(deng)方面相互獨(du)立(li);
3.執行基金(jin)管理(li)公司發(fa)出的投資指令(ling),負責(ze)基金(jin)名(ming)下的資金(jin)往來;
4.保管由基(ji)金(jin)管理(li)公司代表(biao)基(ji)金(jin)簽訂的(de)與基(ji)金(jin)有(you)(you)關(guan)的(de)重(zhong)大合同及有(you)(you)關(guan)股(gu)權憑證(zheng);
5.監督基金管(guan)理公司的(de)投(tou)資(zi)運作(zuo),如(ru)發現(xian)基金管(guan)理公司的(de)投(tou)資(zi)指令違反國家(jia)法律(lv)法規或(huo)基金公司章(zhang)程,應不予執行(xing)并及時(shi)通知基金管(guan)理公司和(he)向(xiang)基金公司董事會報(bao)告(gao);對已經造(zao)成違反國家(jia)法律(lv)法規的(de)投(tou)資(zi)行(xing)為,應及時(shi)向(xiang)主管(guan)部門報(bao)告(gao);
6.接(jie)受基(ji)金管(guan)理(li)公司的監督;
7.復核、審查基金(jin)管理(li)人計算的(de)基金(jin)資產凈值(zhi);
8.按規定出(chu)具基金業績和(he)基金托管(guan)情況(kuang)的報告(gao),并報基金公司董事會和(he)有(you)關主管(guan)部門(men)和(he)中(zhong)國人民銀行;
9.保守基金(jin)商業秘密;
10.建立并保存(cun)基金(jin)持有人名冊,并負(fu)責基金(jin)單(dan)位轉讓的過戶和(he)登記;
11.按有關規定,保存基金的(de)會計賬冊、報表和記錄;
12.按(an)規定制作相關賬(zhang)冊并與基(ji)金管(guan)理人(ren)核(he)對(dui);
13.按規定參加基金(jin)清(qing)算小(xiao)組,參與基金(jin)資(zi)產的保(bao)管、清(qing)理、估(gu)價、變現和分(fen)配;
14.面(mian)臨解(jie)散、依法被撤(che)銷、破(po)產或者由接管(guan)人(ren)接管(guan)其(qi)資產時,應(ying)及時報告有關主管(guan)部門(men)和中國人(ren)民(min)銀行(xing),并(bing)通(tong)知基(ji)金管(guan)理人(ren);
15.托管協議、基(ji)金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ta)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