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參(can)加云南武裝邊縱(zong)(zong)游擊(ji)(ji)隊(dui),任邊縱(zong)(zong)游擊(ji)(ji)隊(dui)2支隊(dui)14團(tuan)9連指導員。
1950年(nian)-1952年(nian),任征(zheng)糧組(zu)組(zu)長、盤西區區長,期(qi)間加入(ru)中國共產黨(dang)。
1953年,任(ren)區(qu)長(chang)、區(qu)委(wei)書(shu)記(ji)。
1955年,任玉(yu)溪地區行署人事科(ke)長。
1958年(nian)-1978年(nian),被(bei)打成右派,下放紅光農場(chang)改(gai)造(zao),后(hou)任新平(ping)縣畜牧(mu)場(chang)、堵(du)嶺農場(chang)副場(chang)長(chang),曼蚌糖(tang)廠(chang)、戛灑糖(tang)廠(chang)廠(chang)長(chang)。
1979年10月,任玉溪卷煙廠廠長。
1994年,被評為十(shi)大改(gai)革風云人物。
1995年2月,被匿(ni)名檢舉(ju)貪污受賄。
1995年9月,任云南(nan)紅塔集(ji)團(tuan)和玉溪紅塔煙草集(ji)團(tuan)有(you)限(xian)責任公司董事長。
1996年12月(yue)-1998年,被隔離(li)審查(cha)。
1999年1月9日,被判(pan)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zhi)權利終身。
2001年,減刑為有期(qi)徒刑17年。
2001年5月15日,因(yin)為嚴重的糖尿病獲批保外就(jiu)醫(yi),回到(dao)家(jia)中(zhong)居(ju)住(zhu)養(yang)病,并且活動(dong)限(xian)制在老家(jia)一帶。
2002年,承包了(le)一片2400畝的(de)荒(huang)山,種起了(le)橙子。
2004年,獲假釋(shi)。
2008年,減刑(xing)至有期(qi)徒(tu)刑(xing)12年。
2011年,刑滿釋放。
2012年,當選云南省民族商(shang)會(hui)名譽理事長。
2018年1月17日,任云南褚(chu)氏(shi)果業股份(fen)有限公司董事長一職。
1990年,被授予(yu)全國優秀企業家。
1994年,被評為(wei)全國(guo)“十(shi)大改革風云人物”。
2008年,在“改革開(kai)放30年影響云南30人物”中排名第(di)5。
2014年12月18日,榮獲(huo)由(you)人民網主辦的第九屆人民企業社會責任獎(jiang)特別致敬人物獎(j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