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學者凱利(J.N.D.Kelly)認(ren)為此信經反(fan)映了關(guan)于基督論(lun)到底是(shi)(shi)二(er)位一(yi)(yi)體(ti)、一(yi)(yi)位一(yi)(yi)體(ti)、二(er)位二(er)體(ti)等的(de)爭(zheng)論(lun),故應(ying)是(shi)(shi)針(zhen)對涅斯(si)多(duo)留主義而(er)作(zuo)的(de),其(qi)著作(zuo)年代應(ying)在428年之后,不是(shi)(shi)阿塔拿修編(bian)纂的(de),只是(shi)(shi)借由(you)他的(de)盛(sheng)名(ming)而(er)訂的(de)名(ming)稱。
阿塔拿修信(xin)經內,根據以前的(de)信(xin)經加入奧(ao)古斯丁等(deng)教父(fu)的(de)觀點,即(ji)是圣靈不僅是出(chu)于圣父(fu),也出(chu)自圣子(zi),也就是所謂(wei)的(de)圣靈“雙(shuang)出(chu)說”。
此信經以詩體(ti)寫成(cheng),共(gong)四十句教條,可分(fen)兩部份:
第一(yi)(yi)部份 以三位一(yi)(yi)體為(wei)主(zhu)題,是依據(ju)奧(ao)古斯丁的神學(xue)寫成(cheng)。
第二部(bu)份 強調基(ji)督的(de)神人二性,道成肉身(shen)及救贖(shu)。
此(ci)信經在一開頭、第一個部份及第二個部份均提(ti)及“咒詛(zu)”:凡(fan)人(ren)欲得(de)救,第一步需持守大(da)公教會信仰,凡(fan)是守得(de)不(bu)完(wan)全及不(bu)正確的(de),均會永(yong)遠沉淪。
1. 凡人欲得救,首先當持守大公教會信仰。
2. 此信仰(yang),凡(fan)守(shou)之不全不正者,必(bi)永遠(yuan)沉(chen)淪。
3. 大(da)公教會信仰即:我等敬拜一(yi)體(ti)三(san)位,而三(san)位一(yi)體(ti)之神。
4. 其(qi)位不紊,其(qi)體(ti)不分。
5. 父一(yi)位(wei),子(zi)一(yi)位(wei),圣靈亦一(yi)位(wei)。
6. 然(ran)而父子圣(sheng)靈同(tong)(tong)一(yi)(yi)(yi)神性,同(tong)(tong)一(yi)(yi)(yi)榮耀(yao),亦同(tong)(tong)一(yi)(yi)(yi)永恒之(zhi)尊嚴。
7. 父如何,子(zi)如何,圣靈亦如何。
8. 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sheng)靈亦不受造。
9. 父(fu)無(wu)限,子無(wu)限,圣(sheng)靈亦無(wu)限。
10. 父(fu)永恒(heng),子(zi)永恒(heng),圣靈亦(yi)永恒(heng)。
11. 非三永恒(heng)者,乃一永恒(heng)者。
12. 非三不受(shou)造者(zhe),非三無限者(zhe),乃一(yi)不受(shou)造者(zhe),一(yi)無限者(zhe)。
13. 如此,父(fu)全(quan)能,子全(quan)能,圣靈(ling)亦全(quan)能。
14. 然而,非三(san)全(quan)能者,乃一全(quan)能者。
15. 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靈亦(yi)是神。
16. 然而(er),非三神(shen),乃一神(shen)。
17. 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靈亦是主。
18. 然而,非三主(zhu),乃(nai)一主(zhu)。
19. 依基督真道,我等不(bu)得不(bu)認三位均為(wei)神,均為(wei)主。
20. 依(yi)大公教(jiao),我(wo)等亦不得謂(wei)神有三,亦不得謂(wei)主有三。
21. 父非(fei)(fei)由(you)誰作成(cheng):既(ji)非(fei)(fei)受(shou)造(zao),亦非(fei)(fei)受(shou)生。
22. 子獨由于父:非(fei)作成,亦非(fei)受造;而為(wei)受生。
23. 圣靈由于父和子(zi):既非(fei)作(zuo)成,亦非(fei)受造,亦非(fei)受生;而為發出。
24. 如(ru)是,有(you)(you)(you)一父,非三父,有(you)(you)(you)一子,非三子,有(you)(you)(you)一圣靈,非三圣靈。
25. 且此三(san)位無(wu)分先后,無(wu)別尊卑。
26. 三(san)位乃均永恒,而同等。
27. 由(you)是如(ru)前所言(yan),我(wo)等當敬拜(bai)一(yi)體三位,而(er)三位一(yi)體之神。
28. 所以凡欲得救者(zhe),必如是而思三(san)位一(yi)體之神(shen)。
29. 再者,為求得永恒救(jiu)贖,彼亦必(bi)篤信我等之主耶穌基督(du)成為人身。
30. 依真(zhen)正信(xin)仰,我等(deng)信(xin)認神之子(zi)我等(deng)之主耶(ye)穌基督,為神,又為人(ren)。
31. 其為神,與圣父同體,受生(sheng)于諸世界之先;其為人(ren),與其母同體,誕生(sheng)于此世界。
32. 全神,亦(yi)全人(ren),具有理性之靈,血肉(rou)之身。
33. 依(yi)其為(wei)神,與父同等,依(yi)其為(wei)人(ren),少遜于(yu)父。
34. 彼雖為(wei)神,亦為(wei)人(ren),然非為(wei)二,乃為(wei)一基(ji)督。
35. 彼為一(yi),非(fei)由(you)于(yu)變神為血肉(rou),乃由(you)于(yu)使(shi)其人性進入于(yu)神。
36. 合為一(yi):非(fei)由二(er)性相(xiang)混(hun),乃由于位格為一(yi)。
37. 如靈(ling)與身成(cheng)為一人(ren),神與人(ren)成(cheng)為一基督。
38. 彼(bi)為救(jiu)我等而受難,降至陰(yin)間,第三日(ri)從死里復(fu)活。
39. 升天(tian),作于全能神父之右。
40. 將來必從彼(bi)處降(jiang)臨(lin),審判活人(ren)死人(ren)。
41. 彼降(jiang)臨時,萬人(ren)必具(ju)身體復活;
42. 并供認所行之事。
43. 行善(shan)者必入(ru)永生,作惡者必入(ru)永火。
44. 此(ci)乃大公教(jiao)會之信(xin)仰,人除非篤(du)實相信(xin),必不能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