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暴器材使用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防爆器材的管理,確保防爆(bao)器材使(shi)用(yong)安(an)全(quan),特(te)制訂本(ben)辦法:
1、要明確每件防爆器材的具體使用管理人,一把手為防爆器械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主管(guan)領(ling)導(dao)為直(zhi)接責任(ren)人,具(ju)體(ti)使用管(guan)理人員為具(ju)體(ti)責任(ren)人。
2、防爆器材是安保人員執行公務和防止犯罪時的專用工具和武器。學校安保人員使用的防(fang)爆(bao)(bao)器材主要包括催淚噴霧、防(fang)爆(bao)(bao)鋼叉、電警(jing)棍、防(fang)護(hu)盾牌(pai)、防(fang)刺(ci)背心、強光手電、頭盔等。
3、催淚噴霧、電警棍、強光手電等具有殺傷性的器械,在無人使用期間要有專門保險設施(shi)封閉存放,如有(you)損壞把原(yuan)件報送教育局安全辦(ban),確認后重新購買。三(san)項(xiang)防爆(bao)器材要像管(guan)理槍支一樣嚴加管理。
4、所配防爆器材只供安保人員執勤時攜帶和在緊急情況下使用,非安保人員嚴禁佩帶和使用。
5、無特殊情況或未經學校批準,嚴禁將防爆器材帶出校園;嚴禁將防爆器材提供給他人。
6、防爆器材任何時候不得用于恐嚇、體罰或變相體罰師生。不得用于其他物體上,以防損壞。
7、安保人員執勤時必須隨身攜帶并管理好防爆器材,如有丟失或非公損壞要予以賠償(chang)并追(zhui)究責任(ren),同(tong)時將情況立即上報(bao)教育(yu)局安全辦。
8、各校所配備防爆器材歸學校集體所有,學校要在安保人員辦公室設置防爆器械放置處(chu),固定位置擺放,安保人員具體負責管理。
9、交接班時,安保人員要做好防爆器材的交接驗收工作,確保其處于安全正常使用狀態(tai),并且認真填(tian)寫《學校防爆(bao)器械使用情況(kuang)登(deng)記表》。
10、配齊配全安保人員服裝,確保無損得體,服裝只能在校園內穿著。所需或更換服裝(zhuang)要及時報(bao)教(jiao)育局安全辦。
二、防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防暴器材使(shi)用(yong)突出工作效能,用(yong)好管好防暴器材,不斷完善防暴器材的(de)管理制(zhi)度(du),規范防暴器材的(de)使(shi)用(yong),確保學校安全工作,特制(zhi)定如(ru)下制(zhi)度(du):
1、規范防暴(bao)器(qi)材使用(yong)制度(du),強化效(xiao)能。制訂《防暴(bao)器(qi)材使用(yong)管理(li)制度(du)》。嚴(yan)禁閑(xian)雜人員玩(wan)耍(shua)或(huo)使用(yong),為了方便管理(li)和(he)使用(yong)把裝備器(qi)材逐一分類(lei),并粘(zhan)貼器(qi)材名稱(cheng)標(biao)簽。
2、規范器材(cai)維護制度,強化責(ze)任(ren)(ren)意識。為(wei)了更大的發揮(hui)防(fang)暴器材(cai)的作用(yong),明(ming)確(que)(que)防(fang)暴器材(cai)的管理(li)、維護和保(bao)養工(gong)作責(ze)任(ren)(ren)制,要求“誰(shui)使用(yong)、誰(shui)維護、誰(shui)負責(ze)”,明(ming)確(que)(que)交接手續,突出抓好制度的落實(shi),切實(shi)確(que)(que)保(bao)安全保(bao)障的最大化。
3、規范器(qi)材(cai)保(bao)管(guan)制度,強化出入(ru)工作。每(mei)學期(qi)開校發放,放學收繳,定人保(bao)管(guan),加強器(qi)材(cai)的日常(chang)管(guan)理。
4、做(zuo)好(hao)防(fang)(fang)暴(bao)器(qi)材使用記載(zai)。絕不準把防(fang)(fang)暴(bao)器(qi)材外借和挪作它(ta)用,更(geng)不準利用防(fang)(fang)暴(bao)器(qi)材威脅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