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從(cong)潮陽(yang)市去(qu)到揭陽(yang)市從(cong)事建筑業。
1993年(nian),任揭(jie)陽(yang)市榕江建筑(zhu)工(gong)程總(zong)公(gong)司第七分公(gong)司經(jing)理。
1998年,創(chuang)立揭陽(yang)市創(chuang)鴻建筑工程(cheng)有限(xian)公司。
2001年,組建廣東創鴻(hong)集(ji)團(tuan)有限公(gong)司。
2013年11月,涉案被廣(guang)東檢察院刑(xing)事拘留。
廣(guang)東青(qing)年“五(wu)四(si)”獎(jiang)章
廣東省勞動模范
2012年(nian),以65億財(cai)富值(zhi)位列《2012胡潤房地產富豪榜》第43位。
2013年(nian)09月,以84億財富值(zhi)位列《2013胡潤(run)地產富豪榜》第39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