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名由來
“深圳”的(de)地名,最(zui)早見于康熙(xi)《新安縣志》,是流經人民橋下的(de)那條深圳河而得名的(de)。
深圳歷史發展
1、百越部族(史前-公元前214年)
夏、商年代,深(shen)圳是百(bai)越部(bu)族(zu)(zu)遠征(zheng)海(hai)洋的一個駐腳點。居殖在深(shen)圳沿海(hai)沙丘谷地區(qu)域(yu)的百(bai)姓,是百(bai)越部(bu)族(zu)(zu)的分支--"南越部(bu)族(zu)(zu)"。他(ta)們以捕魚、航(hang)海(hai)維生,甚(shen)少農墾(ken)。
2、秦皇設郡(公元前214-公元331年)
秦始(shi)皇統一中(zhong)國后,于公(gong)元前214年在嶺南設置了(le)南海、桂林、象郡三(san)郡,謫徙50萬人開發。時屬南海郡的深圳,便融入(ru)了(le)中(zhong)原文化。
3、東晉建縣(公元331-1573年)
深圳市(shi)最早的前身為寶安(an)(an)縣(xian)。寶安(an)(an)作為縣(xian)建制始于(yu)公(gong)元331年(東晉咸和六年)。朝廷(ting)置轄地(di)六縣(xian)的東官(guan)郡,轄地(di)大概為今天的深圳市(shi)、東莞市(shi)和香港等(deng)范圍。郡治在寶安(an)(an)縣(xian)(南頭)。
宋朝(chao)時期,深(shen)圳(zhen)是南方海路(lu)貿(mao)易的重要(yao)樞紐,盛產食鹽(yan)、香(xiang)料。至(zhi)元(yuan)朝(chao),又以出(chu)產珍(zhen)珠著名。公元(yuan)1394年(nian)(nian)(明(ming)洪武(wu)二十(shi)七年(nian)(nian)),在今深(shen)圳(zhen)境內設立了東(dong)莞守(shou)御千戶所及大鵬守(shou)御千戶所。
4、新安古城(公元1573-1841年)
深圳(zhen)市的前(qian)身又(you)曾(ceng)名為新安縣。公元1573年,中國(guo)明朝政府擴建(jian)東莞守御千戶基(ji)地,建(jian)立新安縣,并建(jian)縣治(zhi)于南頭(tou),轄地包括今天(tian)的深圳(zhen)市及香(xiang)港區域。經濟(ji)以產鹽、茶葉、香(xiang)料和(he)稻米(mi)為主。
5、縣境分割(公元1842年-1898年)
公(gong)元1842年7月(yue)至(zhi)1898年4月(yue)期間(jian),中(zhong)國(guo)清政府(fu)與(yu)(yu)英國(guo)相繼簽(qian)訂《南京(jing)條(tiao)約》、《北京(jing)條(tiao)約》和《展拓(tuo)香港界(jie)址專條(tiao)》,港島、九龍和新界(jie)割讓、租借給英國(guo)。至(zhi)此(ci),原屬新安縣(xian)的3076平方(fang)公(gong)里土地中(zhong),有1055.61平方(fang)公(gong)里脫離其管(guan)轄,深圳(zhen)與(yu)(yu)香港從(cong)此(ci)劃境分治(zhi)。
6、復名寶安(公元1913年-1979年)
公元1913年(民國二年),廣(guang)東省新安縣復稱寶安縣,現址(zhi)仍在南頭。
7、縣治遷移(公元1938年-1953年)
抗日戰爭時期,南頭淪陷,寶(bao)(bao)安(an)縣政府臨時遷往東莞縣。1953年,因深圳聯接廣九鐵路(lu),人口聚居較多,工商業(ye)興(xing)旺,寶(bao)(bao)安(an)縣治東遷至距南頭10公里(li)外的深圳墟。
8、深圳建市(公元1979年)
1979年3月,中央和廣東省決定把寶安縣改為深圳市,受廣東省和惠陽地區雙重領導;11月,廣東省委決定將深圳市改為地區一級的省轄市。1980年8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在深圳設置經濟特區,現在,該天也被世人親切的成為"深圳生日"。1981年3月,深圳市升格為副省級市。1988年11月,國務院批準深圳市在國家計劃中實行單列,并賦予其相當于省一級的經濟管理權限。1992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授予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市政府制定地方法律和法規的權力。2004年(nian),深圳成為無農村的城(cheng)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