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zhen)衛生院(yuan)建設(she)標準】鄉鎮(zhen)衛生院(yuan)標準化建設(she) 鄉鎮(zhen)衛生院(yuan)設(she)置標準
鄉鎮衛生院建設標準
建標[2008]142號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鄉鎮衛生院建設,提高鄉鎮衛生院項目決策水(shui)(shui)平和工程建(jian)設管理(li)水(shui)(shui)平,合理(li)確定建(jian)設規(gui)模(mo),正確掌握建(jian)設標準(zhun),滿足鄉鎮衛生院的基本功能(neng)需(xu)要,提高投資效益,促進農村醫療(liao)衛生事(shi)業(ye)的健康發展,制定本建(jian)設標準(zhun)。
第二條本建(jian)(jian)設(she)標準是(shi)鄉鎮衛(wei)生(sheng)院(yuan)建(jian)(jian)設(she)項(xiang)目(mu)投資的重(zhong)要制度,是(shi)合理確(que)定項(xiang)目(mu)建(jian)(jian)設(she)水平的全國統(tong)一標準,是(shi)確(que)定和審批(pi)鄉鎮衛(wei)生(sheng)院(yuan)工程項(xiang)目(mu)的重(zhong)要依據,是(shi)對建(jian)(jian)設(she)項(xiang)目(mu)全過程監督檢查的尺度。
第(di)三條本建(jian)(jian)設(she)標(biao)準(zhun)適用于(yu)鄉(xiang)鎮衛(wei)生(sheng)院的新建(jian)(jian)、改(gai)建(jian)(jian)和擴建(jian)(jian)工程項目。
第四條(tiao)鄉鎮衛生(sheng)院的建(jian)設,必(bi)須遵守國(guo)家有關(guan)法(fa)律(lv)、法(fa)規,和(he)國(guo)家有關(guan)衛生(sheng)工作的政策(ce),正(zheng)確處理需(xu)要(yao)與可能(neng)、現狀(zhuang)與發展的關(guan)系,做到規模適(shi)宜(yi)、功能(neng)適(shi)用、裝備(bei)適(shi)度、經(jing)濟(ji)合理、安全衛生(sheng)。
第五條鄉(xiang)鎮(zhen)衛(wei)生(sheng)(sheng)院按功能分(fen)為一(yi)般(ban)衛(wei)生(sheng)(sheng)院和中心(xin)衛(wei)生(sheng)(sheng)院。一(yi)般(ban)衛(wei)生(sheng)(sheng)院提(ti)供預防(fang)(fang)保健(jian)、基(ji)本醫(yi)(yi)療、健(jian)康教(jiao)育、康復等綜合性服(fu)務;受縣級(ji)衛(wei)生(sheng)(sheng)行(xing)政部門委托(tuo)承擔轄區(qu)(qu)內(nei)(nei)公共(gong)衛(wei)生(sheng)(sheng)管理;負責對(dui)(dui)村級(ji)衛(wei)生(sheng)(sheng)機構技(ji)術(shu)指導和對(dui)(dui)鄉(xiang)村醫(yi)(yi)生(sheng)(sheng)培(pei)訓(xun)等。中心(xin)衛(wei)生(sheng)(sheng)院是一(yi)定(ding)區(qu)(qu)域范(fan)圍內(nei)(nei)的預防(fang)(fang)、保健(jian)、醫(yi)(yi)療技(ji)術(shu)指導中心(xin),除(chu)具有一(yi)般(ban)衛(wei)生(sheng)(sheng)院的功能外,還承擔協助縣級(ji)衛(wei)生(sheng)(sheng)機構開展對(dui)(dui)區(qu)(qu)域范(fan)圍內(nei)(nei)一(yi)般(ban)衛(wei)生(sheng)(sheng)院的技(ji)術(shu)指導等工作。
第(di)六條(tiao)鄉鎮衛(wei)生(sheng)院的建設,應符(fu)合區域衛(wei)生(sheng)規劃(hua)(hua)、醫療機構設置規劃(hua)(hua)和(he)當地鄉鎮建設總體(ti)規劃(hua)(hua),充分利用(yong)現有衛(wei)生(sheng)資源(yuan)和(he)基礎(chu)設施,避免重復建設。
第七條鄉鎮衛生院的建(jian)設除執行本建(jian)設標(biao)準外,應(ying)符合(he)國家(jia)現行的有關標(biao)準、規范和定(ding)額、指標(biao)的規定(ding)。
第二章建設規模與項目構成
第八條按床位規模分為無床、1—20床(chuang)和21—99床(chuang)衛生院三種類型。鄉鎮衛生院床(chuang)位規(gui)模宜控制在100床以內。
第九條鄉鎮衛生院床位規模應根據其服務人口數量、當地經濟發展水平、服務半徑、地理位置、交通條件等因素,按照鄉鎮衛生院的類型、基本任務和功能合理確定,每千服務人口宜設置0.6—1.2張床位。
第十條鄉鎮衛生院服(fu)務人口宜按以下規定確定:
1.一般(ban)衛生(sheng)院(yuan)按本鄉鎮常住(zhu)人口加(jia)暫(zan)住(zhu)人口計算。
2.中(zhong)心(xin)衛(wei)生院按本鄉(xiang)鎮常(chang)住人口(kou)加暫住人口(kou),再加上(shang)級衛(wei)生行政(zheng)主管部門劃定的輻射鄉(xiang)鎮人口(kou)的三分之一計算。
第十一條鄉鎮衛生院(yuan)項目構(gou)成(cheng)包(bao)括(kuo)(kuo)房(fang)屋建(jian)筑(zhu)、場地和(he)附屬設施(shi)。其中房(fang)屋建(jian)筑(zhu)主要包(bao)括(kuo)(kuo)預防保鍵及(ji)合作醫(yi)療(liao)管理(li)用房(fang)、醫(yi)療(liao)(門診、放射、檢(jian)驗和(he)住院(yuan))用房(fang)、行政后勤保障用房(fang)等(deng)(deng)。場地包(bao)括(kuo)(kuo)道路、綠地和(he)停車場等(deng)(deng);附屬設施(shi)包(bao)括(kuo)(kuo)供電、污水處理(li)、垃圾收集(ji)等(deng)(deng)。
第三章建筑面積指標
第十二條鄉鎮衛生院按實際設置的床位規模,其預防保鍵及合作醫療管理、醫療、行政后勤保障等用房建筑面積宜符合表1的規定。
表1房屋(wu)建筑(zhu)面積(ji)指標
注:鄉鎮衛生院基本(ben)面積(ji)指標應根據當地(di)實際情況(kuang)和業(ye)務工(gong)作需要在上(shang)下限(xian)范圍內取值。建(jian)筑面積(ji)指標中不含職工(gong)生活用房。
第十三條鄉鎮衛生院各功能用房面積分配應滿足功能、業務及設備裝備的需要。可參照表2執行。各類用(yong)房建議尺寸宜符合表3規定。
表2各功能用房(fang)面積表
第十四條鄉鎮衛生(sheng)院(yuan)職工生(sheng)活設施用房建筑面(mian)積(ji),應按國家及地方(fang)有關(guan)標準執行。
第四章規劃布局與建設用地
第十五條鄉鎮(zhen)衛生院宜(yi)一次規劃,一次建設,確(que)有困難(nan)的可一次規劃,分(fen)期(qi)建設。
表3各類(lei)用房建議尺寸表
第十六條 鄉鎮衛生院選址(zhi)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ying)具備較好(hao)的工(gong)程地(di)質條(tiao)(tiao)件和水文地(di)質條(tiao)(tiao)件。
2.應方(fang)便群眾,交通便利。
3.周邊宜有便(bian)利(li)的水、電、路等公用基礎設施。
4.應(ying)環境(jing)安靜、遠離污染源,并與少年兒(er)童活動密(mi)集場所(suo)有一定距離。5.應遠離(li)易燃、易爆物品的(de)生產和(he)貯存區、高壓線路及其設施。
第十七條(tiao)鄉鎮(zhen)衛(wei)生(sheng)院的總平面布局,應(ying)根據功能、流程、管理(li)、衛(wei)生(sheng)等(deng)方面要求,對建筑平面、道路、管線、綠(lv)化和(he)環境等(deng)進行綜合(he)設(she)計。
第十(shi)八條(tiao) 鄉鎮衛生(sheng)院的總(zong)體(ti)布局應符合下列要求:
1.功能分區合理,潔(jie)污流(liu)線清楚,避免或減少交叉感染。
2.布局緊湊,交通便捷,管理(li)方(fang)便。
3.住院、手術(shu)、功(gong)能檢查等用(yong)房應處于相對安靜的位置。
4.病房(fang)、診療室等(deng)主要(yao)醫療用房(fang)應有適宜的朝向。
5.有(you)良好(hao)的自然通風,多風沙(sha)地(di)區應有(you)防風害侵襲措施。
第十(shi)九條鄉鎮衛生(sheng)院的建(jian)設,在滿足(zu)使(shi)用(yong)功(gong)能和安全(quan)衛生(sheng)要求的前提(ti)下,其(qi)建(jian)筑(zhu)宜集中布置(zhi)。
第二十條鄉鎮衛生院出入口(kou)不宜少于(yu)二處。
第二(er)十一條(tiao)太(tai)平間(jian)、焚毀(hui)爐應設于較隱蔽的(de)位(wei)置,與主(zhu)要建筑物應適當隔離,并宜單獨設置通(tong)向院(yuan)(yuan)外的(de)出口;設傳染病門診的(de)衛生(sheng)院(yuan)(yuan),應合理布置,避免(mian)交叉感染。
第二十二條停車場宜設在門診(zhen)部、住院部出入(ru)口附近。
第(di)(di)二(er)十三條(tiao)暫時(shi)不(bu)能由市(shi)政供(gong)水(shui)、供(gong)電的(de)地(di)區,應自(zi)備供(gong)水(shui)、供(gong)電設施。第(di)(di)二(er)十四(si)條(tiao)鄉鎮衛生(sheng)院綠化用(yong)地(di)應符合(he)當地(di)有(you)關規定。
第二十五條鄉鎮衛(wei)生(sheng)院內不宜(yi)(yi)建設職(zhi)工住(zhu)宅(zhai);受(shou)條件限制職(zhi)工住(zhu)宅(zhai)與(yu)鄉鎮衛(wei)生(sheng)院毗連時,應采取分隔措施,并宜(yi)(yi)另設出入口。
第二十六條鄉鎮衛生院的建設必須堅持科學合理、節約用地的原則。第二十七條鄉鎮衛生院建設用地指標,不應超過表4規(gui)定。
表4建設(she)用地(di)指標
注:建設用地(di)指標中不含職工生(sheng)活(huo)用房用地(di)。
第五章建筑標準
第(di)二十八條(tiao)鄉鎮衛生院的建(jian)筑標準,應貫徹適用、經濟和在可能(neng)條(tiao)件(jian)下注意(yi)美觀的原則(ze),按照經濟水(shui)平和地域條(tiao)件(jian)合理確定。
第(di)二(er)十九條鄉鎮(zhen)(zhen)衛生院(yuan)房屋建(jian)筑材料應優先采用地方(fang)材料,結構選型宜有(you)利于可(ke)持續發(fa)展。鄉鎮(zhen)(zhen)衛生院(yuan)建(jian)設還(huan)應符(fu)合(he)防火、建(jian)筑節能(neng)及無(wu)障礙等方(fang)面的要求。
第三十條鄉(xiang)鎮衛生院建(jian)筑設計(ji)應注重標準(zhun)化(hua)與多樣化(hua)相(xiang)結合。
第三十一條鄉鎮衛生院房屋建筑耐久年限不應低于二級;建筑安全等級不應低于二級;建筑抗震烈度應在該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基礎上提高1度。
第三十二條鄉鎮衛生院的建筑宜采用磚混或框架結構,建筑層數宜為1—3層。第三十三條鄉鎮衛(wei)生(sheng)院建筑室內凈高應符(fu)合下列規(gui)定:1.一般醫療用房宜為2.7~3.3m。2.醫(yi)技科(ke)室用(yong)房應(ying)根(gen)據設備需要確定。
第三十四條鄉鎮衛生院房屋首層室內外地面高差,不宜小于450mm。第三十五條鄉鎮衛生院(yuan)建筑裝修和防護應符(fu)合下列規定:
1.醫療用房的(de)墻(qiang)面、頂棚應易(yi)于清掃、不(bu)起(qi)塵、易(yi)維修;手術間、產房墻(qiang)面應采用瓷磚或(huo)其他便于清潔、消毒的(de)材(cai)料。
2.地(di)面用(yong)材(cai)應(ying)(ying)采(cai)用(yong)防(fang)滑、宜(yi)清洗的材(cai)料(liao);檢驗(yan)用(yong)房的地(di)面材(cai)料(liao)還應(ying)(ying)耐腐蝕,便于(yu)清潔、消(xiao)毒;部(bu)分醫療(liao)設備用(yong)房應(ying)(ying)按其設備要求防(fang)塵(chen)、防(fang)靜電。
3.化驗(yan)臺、操作臺等(deng)臺面均(jun)應采用(yong)潔凈、耐(nai)腐蝕、易沖洗(xi)、耐(nai)燃燒的面層,相關的洗(xi)滌池和排水管應采用(yong)耐(nai)腐蝕的材料。
4.放射科、功能(neng)檢查等(deng)(deng)用房(fang)應有相應的防潮(chao)、防輻(fu)射、剩(sheng)余電流保護等(deng)(deng)設施。
5.供應室、藥房(庫)、太平(ping)間等應有防蟲、蠅、鳥、鼠及(ji)其他動物侵入的設施(shi);藥房(庫)還應有防潮(chao)設施(shi)。
第三十六條預防保健、門診、病房等用房,應充分利用自然光和通風,不宜陽光直接照射的用房應有遮陽設施。主要用房的采光窗洞口面積與該用房地面面積之比,不宜小于表5的規定。
表5主要(yao)用房采光表
第三十七條鄉鎮衛生院給水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污(wu)水排放應達到無害(hai)化要求。
第三(san)十八條鄉鎮衛生院(yuan)主要醫(yi)療用房宜有適宜的溫度(du)、濕度(du),并設置相應(ying)的設施(shi)。第三(san)十九條供電要符合(he)以(yi)下要求(qiu):
1.宜(yi)采用雙路電源供電,不能保(bao)證持續供電的地區,應設自備電源;
2.電源裝(zhuang)配容量應滿足現有設備(bei)及近期(qi)的增容需求;
3.院(yuan)區內宜采用分(fen)回路供電(dian)方式。
第(di)四十(shi)條鄉鎮(zhen)衛生院應設(she)置通訊設(she)備(bei)并裝備(bei)計算機等信息系統。第(di)四十(shi)一(yi)條鄉鎮(zhen)衛生院醫療(liao)廢物的處理應按國家及地方有關標準執行(xing)。
第六章主要用房要求
第一節預防保健用房
第(di)四十二(er)條預防保(bao)健用房應(ying)根據規模和業務需要合理設(she)置,一般應(ying)有疾病預防、婦(fu)幼保(bao)健、健康(kang)教育(yu)等(deng)用房。
第四十三條預防保健(jian)用房(fang)宜與(yu)行政用房(fang)鄰近(jin),婦(fu)幼保健(jian)用房(fang)宜與(yu)婦(fu)產科門診聯系便捷且與(yu)普通門診、放射科分開設置(zhi)。
第二節門診用房
第四(si)十四(si)條鄉鎮衛(wei)生(sheng)院門診用房應(ying)根(gen)據不同建設規模、專科特長和(he)業(ye)務需求合理(li)設置診療室,規模小的鄉鎮衛(wei)生(sheng)院可按業(ye)務性(xing)質(zhi)、業(ye)務量設置綜合性(xing)診室。
第(di)四十五條門診用房的布(bu)局應從(cong)醫療流程和各部(bu)分功能需要出發,做到緊湊、合理、便捷,有利于(yu)交通(tong)流線。
第(di)四(si)十六條門診(zhen)出入口及候診(zhen)、取(qu)樣等場所應合理布(bu)置,規(gui)模較小的鄉鎮衛生院可(ke)設置集中候診(zhen)區。
第四(si)十七條婦產科等(deng)需(xu)要自成一區的科室,應視其(qi)規模大(da)小(xiao)進行合理布局(ju),并(bing)解決好出(chu)入口(kou)、隔離、衛生(sheng)間等(deng)問題,避免或減少交(jiao)叉(cha)感染。
第四十(shi)八條注(zhu)射室應與(yu)觀察治療室相鄰設(she)置。
第四十九條(tiao)急診(zhen)室位置要醒目,應方便利用(yong)門(men)診(zhen)及醫技科室的房(fang)屋(wu)及設(she)施。第五(wu)十條(tiao)傳染病(bing)門(men)診(zhen)和隔離觀(guan)察室應相對獨(du)立(li),并(bing)有單獨(du)出入口。第三節住院用(yong)房(fang)
第五十一條床位規(gui)模(mo)較大的(de)鄉鎮衛生院,其住院部宜自成單元(yuan)。
第五十二條鄉鎮衛生院病房床位設置,宜以2床/間和3床/間為主,不宜超過6床(chuang)/間。重危癥病房應為1床/間,位置宜靠(kao)近護士辦公室;產(chan)科母嬰同室每床使用面積不應少(shao)于(yu)6m2。
第五十三條病房門可雙向開啟,門凈寬不得小于l.10m,門扇應設觀察窗。
第五十四條病房護士站宜采用開敞式,與護理單元走道聯通,距最遠病房門口不宜超過30m,并與(yu)治(zhi)療(liao)室相通,與(yu)醫(yi)生辦公室相鄰。
第五(wu)十五(wu)條護(hu)理單(dan)元內集中設(she)(she)置的衛(wei)生(sheng)間(jian)、盥洗、浴室、污洗的宜設(she)(she)于一區,并應滿足方便適用(yong)、清潔衛(wei)生(sheng)、減少(shao)污染等(deng)要求(qiu)。
第(di)四節放射(she)科用房
第五十(shi)六條放射科(ke)宜設在底層,并與門診部(bu)和住院部(bu)聯(lian)系(xi)方便。
第五十(shi)七條放(fang)射(she)科(ke)應設有透(tou)視(shi)(攝(she)片(pian))室(shi)(shi)、暗(an)室(shi)(shi)等用房,暗(an)室(shi)(shi)應與透(tou)視(shi)(攝(she)片(pian))室(shi)(shi)相鄰。第五十(shi)八(ba)條透(tou)視(shi)(攝(she)片(pian))室(shi)(shi)的空間(jian)尺寸、墻體、地面(mian)、門(men)窗等,應滿足設備(bei)安裝和(he)放(fang)射(she)防(fang)護要求。透(tou)視(shi)(攝(she)片(pian)室(shi)(shi))機房應有通風、換氣(qi)措施。
第五節檢驗用房
第(di)五十(shi)九條檢驗用房應(ying)根據不同規模(mo)鄉鎮衛(wei)生院(yuan)開展的業務(wu)項目確定。檢驗用房按其(qi)規模(mo)可(ke)采用合室(shi)、分(fen)室(shi)或套間等方式,室(shi)內布置應(ying)符合檢驗工作(zuo)流程。
第(di)六(liu)十條(tiao)檢(jian)驗用(yong)房位置,應兼(jian)顧(gu)門診、住(zhu)院和預防(fang)保(bao)健(jian)共用(yong),且方便病人(ren)。
第六(liu)十(shi)一(yi)條(tiao)檢驗(yan)用(yong)房外(wai)窗宜朝北(bei)設置(zhi),應有良好通風措施(shi)。第六(liu)節手術室(shi)和產房用(yong)房
第六十(shi)二條(tiao)手(shou)(shou)術(shu)室應按一般手(shou)(shou)術(shu)室要求設置。手(shou)(shou)術(shu)室、產(chan)房(fang)用房(fang)應自成一區,并鄰近外科、婦(fu)產(chan)科病(bing)房(fang)。床位(wei)規(gui)模(mo)較小的鄉鎮衛生院(yuan),手(shou)(shou)術(shu)室及產(chan)房(fang)宜(yi)設在門(men)診部適當(dang)位(wei)置,與婦(fu)產(chan)科診室聯系便捷。
第六十三(san)條手(shou)術室、產房的布置應符合功能流程和(he)潔污(wu)分區要求。
第六十四條(tiao)手術(shu)(shu)室、產(chan)房宜合區設置,即手術(shu)(shu)室、產(chan)房合用或在同(tong)區內分(fen)設。具體設置方式視鄉鎮衛(wei)生院規模確定(ding)。
第六十五條(tiao)手術室、產(chan)房(fang)的朝(chao)向(xiang)(xiang)以(yi)北向(xiang)(xiang)為(wei)宜,其他朝(chao)向(xiang)(xiang)時(shi)應(ying)有遮光措施。第六十六條(tiao)手術室應(ying)以(yi)人工照明為(wei)主。
第(di)六十七(qi)條(tiao)手(shou)(shou)術(shu)室(shi)門寬、開啟方式應(ying)滿足通行(xing)、運送病人(ren)、潔凈、防污染(ran)的(de)要求(qiu)。第(di)六十八(ba)條(tiao)手(shou)(shou)術(shu)室(shi)和產房(fang)的(de)管線應(ying)暗設(she),洗(xi)手(shou)(shou)間設(she)置(zhi)非手(shou)(shou)動洗(xi)手(shou)(shou)設(she)施不(bu)應(ying)少于兩個。第(di)七(qi)節供應(ying)(消(xiao)毒(du))室(shi)用房(fang)
第六十九條供應(ying)室(shi)宜設(she)在業務區的(de)適中部位,并相對獨立。
第七十條供應(ying)(ying)(ying)室(shi)平面布(bu)置應(ying)(ying)(ying)符(fu)合工(gong)藝流程和潔污(wu)分(fen)(fen)區的要(yao)求,消(xiao)毒應(ying)(ying)(ying)與貯存、分(fen)(fen)發(fa)室(shi)相(xiang)臨,并設傳遞(di)窗(chuang)相(xiang)通。購置安裝的消(xiao)毒設施應(ying)(ying)(ying)符(fu)合國家有關規定。
第七十一條(tiao)洗(xi)滌池(chi)宜(yi)設通用和專(zhuan)用兩種。第八節藥房(fang)
第七十二(er)條(tiao)規模較大的鄉鎮衛生院中、西藥房應(ying)分設,規模較小的可合并設置。第七十三(san)條(tiao)藥房應(ying)與掛號、收費、劃價鄰近。
第七十四條特殊藥(yao)品(pin)(指毒(du)性藥(yao)品(pin)、麻醉藥(yao)品(pin)、精神藥(yao)品(pin)、放射性藥(yao)品(pin))的貯放處(chu)應(ying)有(you)安全設(she)施。
第七十(shi)五(wu)條中藥煎藥可(ke)視需要(yao)安排用(yong)房(fang)。
第七(qi)十六條中、西(xi)藥房(fang)(庫(ku))均應(ying)滿足防(fang)(fang)(fang)潮、防(fang)(fang)(fang)腐、防(fang)(fang)(fang)塵(chen)、防(fang)(fang)(fang)蟲(chong)、防(fang)(fang)(fang)鼠等(deng)要求。第九(jiu)節輔(fu)助用(yong)房(fang)第七(qi)十七(qi)條洗衣(yi)房(fang)
1.洗(xi)衣房(fang)(fang)宜(yi)建平(ping)房(fang)(fang),并(bing)設曬衣場地。
2.平(ping)面(mian)布置(zhi)應符合收受、浸(jin)泡(pao)消毒(du)、洗衣、曬(烘)干、貯存、發放等(deng)流程。
第七十八條鍋爐房(fang)
1.鍋爐房視鄉鎮衛生院規模(mo)安排(pai)用房和設備,規模(mo)較小時可裝設供水(shui)兼供暖的茶(cha)浴爐(lu)。
2.鍋爐房位置宜選擇在(zai)適宜的(de)地方,并(bing)位于常年(nian)主導風的(de)下風向。
3.3.鍋爐(lu)房宜(yi)設專門出入口。
4.第七十九條(tiao)配電(dian)室
1.配電(dian)室位(wei)置(zhi)應鄰近外接電(dian)源的輸入處,規模較(jiao)小(xiao)的鄉鎮衛生(sheng)院(yuan)可在適(shi)宜位(wei)置(zhi)設配電(dian)箱(xiang)(柜(ju))。
2.配(pei)電(dian)室門窗應向外開,窗戶應設(she)有保護(hu)網。
第八十條(tiao)(tiao)營養廚房應與住院(yuan)部(bu)有便捷聯系,規模較小(xiao)的(de)鄉鎮衛生院(yuan)可設(she)公用廚房。第八十一(yi)條(tiao)(tiao)洗衣房、鍋(guo)爐(lu)房、配電(dian)房等輔助用房宜合并建設(she)。
第七章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第八十二條鄉鎮衛生院投資估算,應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編制,在評估或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時,鄉鎮衛生院房屋平均建筑安裝工程造價,可參照建設地區相同建筑等級標準和結構形式的住宅平均建安造價的1.5—2.0倍確定。
第八十三條(tiao)建(jian)設工(gong)期按國家關于建(jian)筑安裝工(gong)程工(gong)期有關定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