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被省政府評為“安徽省非公有制(zhi)經濟先進婦女經營者”。
2000年,被(bei)市政(zheng)府評為“十佳女企業家”,同年被(bei)市婦聯被(bei)評“三(san)八(ba)紅旗手”。
2002年,被(bei)市委市政府評(ping)為“市農村十佳致富(fu)帶頭人”,被(bei)省(sheng)政府評(ping)為“安徽省(sheng)勞動模范”。
2003年,被(bei)省農委評為“第二屆安徽(hui)省農村致富帶頭人”。
2005年,被市委市政府市企業家協會評為“市首(shou)屆十大優秀企業家”。
2006年,被(bei)省質量(liang)(liang)技(ji)術監(jian)督局評(ping)為(wei)“質量(liang)(liang)管理先進工作者(zhe)”,同(tong)年被(bei)省糧(liang)食(shi)局評(ping)為(wei)“糧(liang)食(shi)產業化(hua)優秀企業家”,被(bei)中國糧(liang)食(shi)行(xing)業協會評(ping)為(wei)“第四屆全國糧(liang)食(shi)行(xing)業優秀創業企業家”。
2007年,被(bei)市政府(fu)評為“市首屆十(shi)大優秀中國特色社(she)會主義事業建設者” 。
2008年,當(dang)選“全國三八(ba)紅(hong)旗手”。
2010年,獲“全(quan)國勞動(dong)模(mo)范”稱號。